广州:2月6日起,恢复实施“开四停四”
据广州交警官方消息,为调节道路交通流量,缓解交通拥堵,保障市民生产生活出行需要,广州将于2月6日(下周一、正月十六)恢复实施“开四停四”。
开四停四,是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实行的管理措施,即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广州市中心区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自然日),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自然日)以上。
深圳:2月6日起,恢复限行措施据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的《春节前后暂停限外措施的通告》: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5日期间(腊月初十至正月十五),暂停执行限外措施,期间允许所有非深圳号牌小型载客汽车在深圳全市全时段通行。2月6日起,恢复原定限外措施。
根据规定,限外措施期间,工作日早高峰(7点—9点)和晚高峰(17点30分—19点30分)期间,禁止所有非深号牌小型载客汽车上路。其余时间段和法定节假日没有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前两次在本通告禁行区域内违反禁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罚款处罚。对于违反限行规定通行的车辆,将按照冲禁令予以300元的处罚,并记3分。
如确有需要,受限行措施影响的车主,可登录深圳市交警局网站“非深号牌载客汽车进入深圳自助申报”入口,提前申报,可以“豁免”每月1次在限行时段、路段行驶。填写好车架号,车辆所有人及手机号就可以申请。
来源:广州交警、南方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