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从1983年以来,每年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大规模的活动,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其中包括
1、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
2、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做哪些工作;
3、通过报纸、刊物、电台和电视节目进行宣传,在学校发放宣传材料或消费者刊物。
4、组织消费者权利的演说,努力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
有的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向公众征集“消费权益歌”,有的组织演讲比赛、保护消费者知识竞赛或进行“一年最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评定活动;
5、奖励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做出贡献的人;
6、举办各种展览;
7、举办消费教育讲座;
8、开展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
9、举行集会、演出、现场宣传咨询投诉和义务服务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