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城市租房居住。对于租房者来说,租约到期后是否续签合同成为一个常见的问题。
那么,在租房到期没有续签合同的情况下,继续租住是否受法律保护呢?本文将通过法律条文和案例分析来探讨这一问题。
一、租赁法律规定1. 租赁合同到期自动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终止。”
这意味着,当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届满后,如果租客和房东没有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原租赁合同即自动终止。
2. 默示续租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很多租客在租约到期后,没有与房东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却继续居住在原租赁房屋中。这种情况是否受法律保护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终止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按照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的通知期限,要求终止合同。”
这意味着,如果房东在租约到期后没有提出终止合同的要求,租客继续居住在原租赁房屋中,且房东接受租金,可以视为双方默示同意续租,租客仍受法律保护。
3.不定期租赁合同
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该法第七百三十条规定,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没续签承租人继续使用,且出租人没提异议的情况下,应当按原合同支付房租,只是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双方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如果承租人不愿按原合同支付租金要求降房租,应与出租人协商一致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否则出租人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并要求承租人搬出自己的房屋;
如果出租人继续使用房屋又未支付租金,属于非法占有、使用出租人的房屋,双方如果协商不成,出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承租人支付租金、搬出房屋、赔偿损失,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