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双方没有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原告也没有继续支付租金。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已自动终止。原告没有权利继续居住在被告的房屋中,被告有权要求原告搬出。因此,法院判决被告胜诉。
案例三:买卖不破租赁
甲租乙的房屋,与乙成立一份房租租赁合同,租期一年,乙在租期未满前告诉甲,自己已经将房屋卖出去,乙让甲搬走,甲该搬走吗?
答:如果合同没有针对性的约定,甲可以继续住,直到合同到期。
按照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到期之前甲依然有居住权。租房没到期,房东卖房子的行为违背了合同的约定,需要向甲承担违约责任。其次,贾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房东侵犯了甲的优先购买权,那么可以要求乙赔偿。
三、结论与建议综上所述,租房到期没有续签合同的情况下,继续租住是否受法律保护,取决于房东和租客之间的行为。如果房东在租约到期后没有提出终止合同的要求,租客继续居住并支付租金,房东接受租金,这种情况下可以视为默示续租,租客仍受法律保护。
但是,如果租客在租约到期后没有继续支付租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自动终止,租客不再受法律保护。
为避免纠纷,建议房东和租客在租赁合同到期前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双方意愿。如果双方同意续租,应尽早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明确租期、租金等相关条款。如果双方不同意续租,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通知期限提前告知对方,并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租赁关系的解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