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长莺飞,春回大地。植树节历史悠久,一定意义上来说,中国历史也是一部“植树史”。
清明插柳
古代中国人将种树当成大事。
中国自古就有在清明节时节插柳植树的传统,历史上最早在路旁植树的是一位叫韦孝宽的人。据《资治通鉴》记载,西魏废帝二年(公元552年),韦孝宽因军功被授予雍州刺史。韦孝宽上任后,发现官道上用来计算道路里程的土台,经风吹日晒,特别是雨水冲洗,很容易崩塌,需要经常进行维修。为节省国家开支,也使百姓免受劳役之苦,韦孝宽下令雍州境内所有的官道上设置土台的地方一律改种一棵槐树。这样一来不仅无需耗损人力修补土台,还能为往来行人遮风挡雨。
战国时儒生笔下的理想国策就包括种树这一条:“宅不毛者,有里布。”谁家房前屋后要是不种几棵树,官府会上门罚钱的。豪强大族的祖坟里一定会有遮天蔽日的树木,并且会派专人进行看管,倘若有人偷偷溜进去砍伐,轻则扭送官府,重则动用私刑,活活把砍树人打死。有所作为的文官在疏浚运河、修筑湖堤以后,往往少不了动员人们在大堤上种树;开疆拓土的武将在平定叛乱、收复失地以后,也往往少不了“劝课农桑”,诱导农民多开荒,多种树,或者亲自带兵植树造林,为后人留下财富,也为自己留下美名。
行道树
我国最早关于人工植树的记载,是在周朝。“周制有之曰,列树以表道”,就是用成排的树来区分道路。最早实行路旁植树制度的城市,就是洛阳。
《诗经·小雅》中说:“周道如砥,其直如矢。”这短短的八个字,为我们描绘出了一个简单明快的画面:两千多年前的洛阳,一条条主干道笔直而平坦,路两边是排列得整整齐齐的树。这可不是谁心血来潮随便栽的,而是官方有规定,凡有道路的地方都要植树,且“置庐舍并藏食粮”,以供守路者食宿。
国家对道路绿化及养护如此重视,是因为这些行道树除了可以作为路与非路的界限外,还可以保持水土、美化环境,为行人遮蔽阳光。
虽然早在黄帝时期,中原地区就有了可驶牛车、马车的大道,但相比之下,周朝的道路无疑发展得更为完备。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又在全国修路,以“驰道于天下”。此时包括洛阳在内的各地车马大道,均“广五十步,三丈而树,厚筑其外,隐以金椎,树以青松”。行道树的功能也增加了,如可以作为道路里程的标志。
历代植树措施
我国历来重视植树造林。相传舜帝时便设立了九官之一的虞官,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林业部部长”。夏禹时出台了保护林木的法规,“禹之禁,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
西周时,特设山虞、林衡之职管理山林,并规定孟春之月和季夏之月“禁止伐木”,同时宣布“不种者,无椁”(即不种树者死后不给棺材),以调动民间植树的积极性。春秋时期的齐国著名政治家管仲也提出:“民之能树艺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以这么优厚的待遇笼络植树能手,可见当时对植树造林是何等重视。
北魏时,国家取消了山泽之禁,给百姓分田植树,并明确规定:“男夫一人给田二十亩,课莳余,种桑五十株,枣五株,榆三株,限三年种毕。”有了这样的硬性考核指标,民间植树蔚然成风。
奖励种树
在植树造林上,隋炀帝也是个有识之士。开挖大运河时,他诏令民间种植柳树,每成活一棵就赏细绢一匹,以至于“种榆树、柳树,自东都至江都二千余里,树荫相交”。唐朝皇帝则下令驿站之间均植树木,“以荫行旅”。到了宋代,宋太祖为鼓励植树,规定垦荒植树者可以不缴田租,植树成绩好的官吏还可以晋升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