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查处违法占地,需多久对你进行答复?
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可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而在农村地区,很多被征收人都遇到过一些未取得用地手续违法使用农村农用地的情况,此时,被征收人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查处,请求其依法行使其法定职责,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那自然资源部门收到被征收人的申请后,需要多久对被征收人进行答复呢?
根据《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自然资源部门的执法人员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填写《立案呈批表》,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立案。因此,一般情况下,在收到查处申请之后,十个工作日内应该确定是否立案。
如自然资源部门收到查处后,迟迟不进行答复,被征收人该何时提起诉讼进行维权呢?
根据《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经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的除外。被征收人可以在自然资源部门收到查处后六十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责令自然资源部门依法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