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刘雪莲
职工在职时,和单位签了正式合同,各种保险会由单位按月缴,那如果失业了,保险怎么缴?12日下午,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主任翟朋福做客“网络在线问政”,就“就业和创业服务”方面的问题与网友交流时,就解答了不少网友的失业疑问。
关于失业期间保险缴纳
问:
如果我可以领取失业金,是不是不用自己投保险了?
翟朋福:
根据政策规定,失业人员在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个人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期限与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一致,所需费用全部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失业人员个人不缴费。个人如有参加养老保险需求的,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通过指定银行网点代扣代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需费用由本人承担。
关于失业金领取条件
问:
社保在公司缴纳,请问合同到期后我本人不签了,能领失业金吗?
翟朋福: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失业保险政策,劳动合同期满、单位或劳动者任意一方不再续签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如果您失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也已经满1年,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后,个人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关于失业金领取时间
问:
我失业保险累计缴费68个月,能领几个月的失业金呢?
翟朋福:
根据政策规定,在您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和“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两个前提条件下,68个月的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月数,按照“满5年、不满10年”标准,最长可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关于失业金申请期限
问:
孩子在即墨区一家公司缴了三年保险,10月底被公司解聘,到即墨区市民大厅办理失业金,工作人员告知解聘后一个月内办理,现已超期了无法办理,请问有这样规定吗?
翟朋福:
根据失业保险政策规定,劳动者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自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为个人办理解聘备案、档案转移等手续,劳动者本人应自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并提出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您的子女是否已超出规定时限,需根据事实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建议您与即墨区工作人员进一步沟通,再次确认是否已超出规定时限。如沟通后您仍有疑问,可拨打83668928咨询。
关于缴费类别更正
问:
单位给缴社保的时候弄错了缴费类别怎么办?失业金申领时才发现还能改正吗?
翟朋福:
目前,青岛市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缴纳失业保险费时,有城镇职工(单位0.7%、个人0.3%)和农民合同制工人(单位0.7%、个人不缴费)两种缴费类型。如果之前的缴费类型与个人实际情况不符,应由单位经办人员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更正申请。在社保机构同意更改并调整缴费类型后,个人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重新核定失业待遇类型和待遇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