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物业,大民生。柳州市城中区检察院在办案时发现,辖区内部分小区物业存在服务行为不规范、质量欠缺导致纠纷频发问题,相关部门存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情况。
通过调查取证,城中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有效推动当地物业行业提高综合服务水平,群众幸福指数大大提升。
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自治区检察院联合自治区民政厅、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妇联在全区7个市14个单位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与有关部门及学校、企业建设专门学校28所、观护基地75个。携手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帮教服务4537人次。
持续加强对特殊群体进行司法保护。去年以来,广西检察机关向3230名涉案困难群众依法发放救助金3483.34万元。对权益受损但不敢或不懂起诉的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和家暴受害者等,支持提起民事诉讼1335件,有力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高质高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2021年1月,一条涉及梧州、玉林、贺州、崇左四市的环境污染案件线索由最高检交由自治区检察院办理。自治区检察院经初步调查后发现,相关项目污染环境的事实客观存在,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整改,但未能实现公益全部修复目标。
同年6月11日,自治区检察院以事立案,由院领导担任专案组组长,统筹四个市检察院和相关基层检察院办案力量,一体化办理,在全面查清公益损害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向法院诉请判令涉案企业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用,推动受损公益得到全面修复。同时,就相关部门整改初期履职不全面问题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推动实现综合整治。本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典型案例和“十案示范”典型案例。
2023年以来,全区共有32个案件入选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14.3754万件,同比上升34.61%;反映办案质效的关键指标整体向好,刑事、民事抗诉采纳率同比分别提升8.77、10.13个百分点;行政抗诉采纳率100%。
广西检察机关把数字检察工作作为前瞻性、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提质增效。自治区检察院直管直派5个刑事执行派出检察院,建成广西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贺州、北海、南宁市检察院创新对非羁押人员的数字监管措施,以佩戴电子腕表、手机打卡等方式,对采取非羁押措施的人员实现远程监管。
2023年8月至10月间,最高检组织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南宁市检察机关“‘旱地改水田’项目补贴资金监管及耕地保护模型”“网拍房无益拍卖等六种违法情形类案监督模型”获全国二等奖和三等奖。全区三级检察院已建设、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123个,以大数据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
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2023年2月15日,最高检、自治区党委在南宁召开追授曹艳群同志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追授曹艳群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年仅36岁的曹艳群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突发急性心源性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