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艺事业应是美好的、道德的
厉震林,上海戏剧学院电影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演艺是美丽的事业,但是演艺圈不能以美丽之名行丑陋之事。娱乐资本的逐利行为将明星经济推入背离行业常识以及道德伦理的境地。所谓顶流明星日进斗金,为了档期工作有“身替”和“手替”,台词“1234”替用,人格嚣张膨胀。演艺事业是道德事业,非道德之事必不可持续。近年来,演艺圈的乱象,早已突破公序良俗的底线,触及社会公平的底线,危及核心价值观以及国家文化安全的底线,需要全社会郑重深思,国家主管部门严肃对待、“重拳”治理。
“翻车”的“流量”:
虽已成名,却未“成人”!
戴清,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博导,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视听艺术委员会秘书长
近年来,一些“流量”明星屡屡“翻车”,成了当下健康清新文化环境中的不和谐音。“流量”明星的产生,离不开娱乐资本、粉丝群体等推手。“流量”明星的外形条件是优先考量因素,隐含大众流行文化“颜值崇拜”“颜即正义”等偏颇价值观。
“流量”们也需要专业技艺的加持。“流量”们年少成名、社会阅历不足、家庭引导不力,都可能让他们在公民素养、平等意识、人文情怀、职业道德方面先天不足。虽然成名,却远未“成人”!而缺乏理性约束的饭圈恰如决堤的洪水,不仅让粉丝个体迷失自我,也让“流量”们忘乎所以、为所欲为,迟早“翻车”。
“流量”理应有“流量”的担当,须立身成人、不断提高修养,才可能成为发挥正向影响力的时代明星。
“脑残偶像”的治愈良方
胡海迪,文学博士、副编审,辽宁文学院文艺创作研究发展中心主任
粉丝若是有些傻,会被称为“脑残粉”。粉丝追的偶像傻,是否应叫“脑残偶像”?放进滴滴畏的可乐,喝掉会中毒;不带降落伞来个高空飞翔,会摔成肉饼。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傻叫什么都不怕,什么都不珍惜,什么都敢干。我替有些人可惜。长得美美的,帅帅的,有些个才华,也有机会发挥,可就是不学好。丢弃亲生孩子的,吸毒的,出轨的,糟蹋人家姑娘媳妇的,跟自己国家和百姓一点感情也没有的……因为缺少起码的道德自律,把天生的禀赋和后天的机遇齐刷刷毁掉,不是这个世界上最愚蠢的行为吗?
“偶像”,不仅仅脸形体形、唱歌跳舞要很偶像,品行道德也得很偶像。其实,也不指望娱乐圈个个成为道德模范,但也不能让它成为道德失范的集散地啊!孔子说:“以约失之者鲜矣。”“约”之一字,是治愈所有“脑残偶像”的良药。
“饭圈”乱象:不能只是“一封了之”,
而需引导“三观”
孙佳山,中国艺术研究院副研究员、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北京市文联2021年度签约评论家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拥有特定趣味的特定群体通过虚拟空间凝聚在一起,同时大多也有公共表达的诉求。但是在表达的过程中,所有人都必须考虑公共传播的各种因素,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不能侵犯我们这个社会最基本的价值、情感和道德规范。特别是在我们的近现代史部分,有一些耻辱、痛苦的历史记忆是我们不能冒犯的民族情感底线。
面对这些有特定趣味、诉求的粉丝群体,不能“一封了之”,而应加强“三观”引导。我们需下大力气引导青少年粉丝群体充分辨析和认知“爱豆”“饭圈”等文化现象的当代生成。广大演艺从业人员务必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在民族大义面前绝不能有丝毫的含糊、动摇。这都是我国在完善、提高文化治理能力和文化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过程中,必须长期面对的基本问题,也是移动互联网时代对我们的文化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的一大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