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寸】,
《说文》:“十分也。人手却一寸动脉谓之寸口。从又一。”
“寸”的字形是右手下加一个指示符号,指出离手掌一寸动脉所在之处,因而作“尺寸”之“寸”讲。从“寸”的字其实都从“又”(右手),如“寻”、“封”等。
依据一定的参照物,对物体长度进行度量,是随着古代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产生的。
最初,古人是用眼睛估摸物体长短和大小的,后来改用人体的某一部分和物体进行比较。
《说文解字》记道:“寸、尺、咫、寻、常、仞诸度量,皆以人之体为法。”
《大戴礼记》说:“布指知寸,布手知尺,舒肘知寻”,就明确表明了这种情况。
“布指知寸”,就是以手拃的宽度为寸。以手指宽计量,至今仍在沿用。北方农民常在雨后扒开湿土,量量有几指深,即说“几指雨”。商代尺上已分1尺为10寸,每寸约合1.6厘米,约相当妇女的指宽。
“布手知尺”就是以手推为尺,张开大拇指和中指(或小指)来量长度。至今,我国从北到南,仍可见这种古老遗风。西南少数民族织布,就多以推度量。
寻之甲骨文及篆书
【尋(寻)】,
《说文》:度,人之两臂为寻,八尺也。
寻,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长度单位,八尺为寻。
【常】,
《说文》:下帬也。从巾尚聲。裳,常或从衣。上曰衣。下曰裳。
本义:下裙。
引伸:古代长度单位。两寻为常,即一丈六尺为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