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被称作什么之年,27岁叫什么之年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4-03-18 23:25:22

过去,在农村民间,人们习惯把年龄的某个岁数,看成是灾难之年,称为人生的“关口”,或者叫“过坎儿”。“挂帐怕遇三十六”这句农村老话,讲的也就是这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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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挂帐怕遇三十六”的具体意思

要弄明白这句老话具体要表达什么意思,先要弄明白话中的“挂帐”和“三十六”分别指什么。

“挂帐”,是农村土话,即赊账的意思。农村一些店铺,因为一些人手头紧,拿不出现钱,往往只能赊账,等有了钱的时候再来还上。因赊账的人太多了,或者时间长了怕忘记,店家通常要用一个本子记录,拿了什么东西,有多少件(斤),共计多少钱,双方当面确认后,由赊账的人签名画押。有的人多次赊账,半年结清一次,或者到年底一次结清。还有的家里实在困难,就转下一年。这种赊账方式就叫“挂帐”。后来,农村把所有商品交易中的赊账,不管有没有记录,都称为“挂帐”。

我国古文中含财务的意思中,“帐”通“账”。现代文中的财务“帐”和“账”也同样可通用,只是“帐”用得很少,而“账”用得多一些,也要规范一些。因此,现在通常用“挂账”要多一些,“挂帐”则比较少用,意思是相同的,在民间通常指赊账。

“三十六”,指正值三十六岁的人。

因此,“挂帐怕遇三十六”这句话的字面意思是,赊账给别人的时候,最怕碰到年龄三十六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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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什么说“挂帐怕遇三十六”呢?

过去做小生意和做手艺的人,怕别人赊账,不讲信用不按照约定付款,更怕别人赖账扯皮,但这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欠账的人突然离开了这个世界,人没了,死无对证,账也就清了。这就是旧时农村所说的“人死账清”。当然,“人死账清”不仅只是死去的人所欠的债务“账清”,也包括别人欠死去之人的钱,因为说不清楚了,也收不回来了,只能“账清”。不过一些道德品质比较好的人,通常把欠死去之人的债还上,农村说法是“不欠死人钱”。

比如,旧时湖南一带农村的理发行业,有一种习惯,除了平时赶集时到集市上摆摊理发外,通常挑着担子,走村串户,上门理发。这种走村串户式的理发,有一个传统规矩,就是一年给人理发数次,前几次都不收现钱,而是“挂账”,到了年底最后一次上门给人理发时,一次性结清。如果这段时间有人离世了,那么这笔理发费也就自动“账清”了。

再比如,过去,农村一些开货栈的人,专门给一些货郎客提供货物,因为这些货郎客是多年交往的熟人,拿货的数量不是很多,本人的信誉也很好,往往先拿货,等销售后再付款。这也是生意场上所说的“挂账”。如果货郎客遇到病或灾,亡故了,其所“挂账”也就自动“账清”了。

还有一些农村民众之间的经济往来,因金额比较小,在人与人之间相互信用的基础上,通常借贷、欠款用不着担保人和见证,都是私下“挂账”,如果欠债人死去,所欠的债务也就“账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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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农村有一句俗语:“五十不交钱,六十不交言,七十不留宿,八十不留饭,九十不留坐”,其中“五十不交钱”,就是说,过去农村人到五十岁,已经是老年人了,不能与五十岁以上的老人发生债务联系,其中的重点就是,不能让五十岁以上的老人赊账,也不能让五十岁以上的老人借钱。人进入老年后,随时都有可能辞世而去,按照过去农村“人死账清”,这样,老人欠的钱和老人赊的账也就得自动“账清”。因此,过去农村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凡是上了年纪的人向别人借钱,或者到别人那里赊账时,通常来说,要带上家里的儿孙来,这样,老人如果万一离世,还可找他的儿孙还账。

过去,我国的一些民间(包括农村和城镇),流行一种带有浓厚迷信色彩的风俗,认为三十六岁是人生的一道“关口”,是一道大坎儿,是灾难之年,难以度过。如此,“挂帐怕遇三十六”这句老话就好理解了,意思是说,开门做生意,或者从事其他经济交往时,如果有人没有现金支付,要求“挂账”时,最怕遇到年纪正值三十六岁的人。

其中“怕”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三十六岁的人正是过坎儿,不知这个人能不能安全过完这道坎,过去了当然什么事也没有,过不了,翘辫子了,此人的“挂账”就再也收不回来,白白亏损了;二是遇到三十六岁的人,不像老人来挂账那样,还可以找到很多理由婉拒。三十六岁的人正是风华正茂的年龄,身体强壮,根本不像是在“过坎儿”的人,人家要挂账,那能拒绝呢?但是,挂账后,心里有没有底,又怕万一出不测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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