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有什么条件,享受低保户的条件是什么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4-03-19 15:22:11

胶东在线消息问题编号为1236098的网友留言咨询:我今年49周岁了,芝罘区人,有一个14周岁上初中的女儿,四年前离异,一直打零工生活,今年一月份被查出肺结核和糖尿病,也不能出去工作,想问下我这个情况可以申请低保户吗?

市民政局回复:您好,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包括,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户口登记在当地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221元,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497元),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现在审批权已下放到乡镇(街道办事处),您可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咨询具体办理事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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