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定义:
抽样调查法适用于对大量数据的的调查,通过一定的方法和比例从所有数据中抽取样本,通过对样本的检查和判断来推断整个数据的正确、合格与否。
二、抽样调查法的优点和缺点:
抽样调查法由于是采用按比例抽取样本的方法,有效的减少了检查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但是,由于通过对样本的判断来推断整体数据的好坏,具有一定的风险,有可能把事实的整体合格判断成不合格或相反。
三、过程方法:
3.1根据数据总量大小随机抽取样本,样本量见表一。
3.2对样本进行检查,记录不合格样本的数量。
3.3根据不合格数据的数量判断总体数据的合格与否。
3.4例:若数据总量为22,在表一的第一列16-25栏范围之内,第二列对应的样本数为5,则抽取5 个样本;检查样本,若不合格样本的数量为0,则判断总体数据合格;若不合格样本的数量为1或大于1,则判断总体数据不合格。
注:在抽样方法中,判别数是指样本合格与否的数量,而不是指样本中不合格点的数量。例如:在抽查入伙资料时,每一份业主的入伙资料为一个样本,在检查时,应根据资料内容的完整程度判断该份入伙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则算一个样本不合格;若该资料有一项内容不完整,则算该资料的一个不合格点;样本的合格与否的依据是该样本中不合格点数的多少和不合格点的重要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