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戴团徽时,要注意将团徽摆正
团徽的红旗应向上
不要使团徽歪斜甚至是倒置
不能将团徽系在衣领上
不能将团徽带在右侧
任何时候任何人
都不能将团徽随意地佩戴在衣领上
或其他不恰当的位置上
团的徽章只发给共青团员、各级团委委员(包括兼职委员)和团委机关的党员干部,每人一枚。非党员、团员的干部和勤杂人员,不得发给团的徽章。团员被开除团籍时,应交回团的徽章。
团员遗失团的徽章,可以申请补发。团员离开团的组织以后遗失了团的徽章,不再补发。
团的徽章不得转让他人。团员不能主动地把团的徽章赠送给外宾。如果外宾主动友好地向团员要团的徽章时,团员可将自己的徽章作为纪念品赠给外宾,但事后应及时向团组织报告,并申请补发团的徽章。
以下团徽错误使用
01 团徽的图案、颜色不标准
02 团徽徽章的尺寸不标准
03 团徽破损、污损、褪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