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期讲了支撑计划经济顺畅运行的财政体系。而计划经济需要通过行政命令指导所有经济体运转,为了加强对各经济体的控制,开始了轰轰烈烈的社会主义改造。(共3351字,阅读需要12分钟)
社会主义改造
的开端
社会主义改造在新中国建设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从封建旧中国到新中国,需要付出的努力可不是简简单单的路线选择的问题,喊几句口号,需要从上至下,社会各个阶层的参与、配合,伴随着一代人的热血和付出。
老话说断人财路如*人父母,社会主义改造就是要将大量剥削阶级的财产进行社会主义公有化改造,以公平为核心,让更多的穷人享受社会主义果实,这其中的难度可想而知。
1952年9月,*在中共中央*处会议上提出: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10年到15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10年或15年以后开始过渡。
这一决定将1951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三年准备,十年计划经济建设”的新民主主义阶段“时间表”大大缩短。
1954年2月,中共七届四中全会正式通过了*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与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即‘一化三改造’)。”
*直指核心说:“一化三改造就是解决所有制问题”。
轰轰烈烈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开始了。
生产合作社
农业走向合作化道路
在农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由1953年年底的1.4万个迅速发展为1955年春的67万个。
鉴于发展速度过快,一些地方出现了重数量轻质量等问题,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整顿和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通知》,缩减了2万个质量不够的合作社。
对此,*极为不满。
1955年7月,*严厉地批评国务院副总理、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像一个小脚女人,东摇西摆地在那里走路”,他对农业合作化的速度深感不满。
后重新对计划进行调整,要求到1958年春以前,全国大多数农村基本上实现半社会主义的合作化。
会后,在党内外开展了批右倾的运动,以此为动力掀起了“跑步前进”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
为了加强农业合作化建设,主要从4个方面进行了支持。
(1)减轻农民负担,提升入社积极性
1953年,政务院明确规定:“今后3年内,农业税征收指标,应稳定在1952年实际征收的水平上,不再增加”。
通过一定时期维持农业税征收总额不变,使农业税负担随着农业生产增长而相对降低。
同时,国家又适当地提高了一些农副产品收购价。
1953年,粮食收购价格提高3.99%。
1957年,对生猪收购价格大幅度提高,屠宰税由13%降到8%。
1957年农民的收入比1952年增加了近30%。
(2)对农村企业从轻征收工商税,实行照顾、保护政策
为促进农业生产,1954年修订了商业税的稽征办法,对农民在一般县城及专辖市以下乡村、集镇销售自产农作物,一律免征临时商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