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哲学例子简短,分析生活中的哲学例子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4-03-25 15:19:35

生活中的哲学例子简短,分析生活中的哲学例子(1)

我硕士研究生学习的是哲学。更确切的说,我学习的是哲学学科下面的中国哲学专业。哲学的内容包罗万象,光是哲学就包含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西方哲学、伦理学、宗教学、逻辑学等学科门类。中国哲学下面又包含了先秦诸子百家、两汉经学、魏晋玄学、隋唐佛学、宋明理学,以及民国时候的“新儒家”。上面我提到的所有名称,如果想学精学透,恐怕都要倾其一生的时间去学习、去奋斗。这也充分说明了“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的道理。我认为,在学习上,永远要保持像“海绵”那样谦虚、像“海绵”那样能够包含、包容、像“海绵”那样能够吸收、储存。

长话短说,今天不说中国哲学,但是要先提几个哲学中的概念与大家分享,分享完之后这些概念,大家就会对今天我分享的内容有一个大致的脉络。

哲学中辩证法的有三大规律:分别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也叫矛盾的对立统一。大家都学过楚人卖矛盾的故事,春秋时候楚人出去卖矛和盾,他说,我的矛是天下最尖锐的矛,什么盾都能扎破;说完了矛之后,他开始说他盾:“我的盾是天下最坚实的盾,能防住所有矛的刺扎!”这时候就有人说了:“那用你的矛扎你的盾,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呢?”故事到这里结束了,给大家留下了非常丰富的想象空间。千百年来,无数的人从这则故事中汲取了大量的养分。最直观的就是:矛和盾本来就是正反两方面的代表,却又是一个整体,因为矛和盾都是武器,古人到了战场的时候既要用到“矛”这种攻击的武器,也要用到“盾”这种防御的武器。脱离和矛和盾,这套武器就不是一个整体了。这就是哲学中所说的“对立统一的规律”。任何事物内部都有对立和统一的方面,正是由于对立和统一,才造就了事物的向前发展。这就是对立统一规律!

下面说量变到质变的规律,也叫“质量互变”规律。这个规律中间也参杂了“对立统一的规律”。

例如:我们每天做饭都要烧开水。我们用什么烧?用火!烧什么?烧水!火和水就是矛和盾的另外一种形式。水由常温开始加热,到烧开,烧开继续加热,温度不断升高,水的形态就会产生变化,由液体变为气体。水由液体变为气体的过程就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大家可以看到,火和水的相互作用(矛盾的相互作用)推动了事物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量变和质变规律告诉了我们很多。正如那句老话说的:“人不可能一口吃个胖子!”也就是“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来不得半点虚假!学习也是一样,书要一字一字读,字要一笔一笔写。钱要一分一分挣!万丈高楼平地起!有了地基、一块砖一块砖地累积,才能够建成摩天大厦,做任何事情都是这样,没有量变的过程,就不会有“化蝶”的蜕变!学习、做生意、交朋友,都是要精心投入,只有有了足够的量变,才会产生质变。希望我们大家牢记这条规律,努力奋斗。可以说,我们所有的努力奋斗都是量变,都是在为质变做积累!

下面说“否定之否定”规律。首先解释一下:肯定的意思大家都明白,否定的意思大家也都明白,否定之否定就是在事物发展的过程中,现有肯定、在否定,然后是否定之上的一种否定;这就像参天大树那样,刚开始是直溜溜的成长(这个时候是肯定),长着长着发了叉,长成了树枝,这就是对树*否定;随便一个树枝继续成长,又发了一个叉,这个叉就是对树枝的否定,也叫作否定之否定。大家会说了,那否定之否定有什么用呢?大树要想开花、要想结果,必须要分叉,必须要“否定之否定”,这就是事物发展的既定结果。任何事物都是发展的,但是发展的过程却是螺旋式的上升,螺旋式的上升,顾名思义,就像是弹簧那样的螺旋上升。任何发展都不是直线型的发展,都是要走弯路的。正所谓:“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说的就是否定之否定的规律。不知道我解释清楚了没有,如果没有解释清楚,由于时间有限,等我分享完之后大家可以继续探讨。通过“否定之否定”的规律,我们了解到了:做任何事情都会有挫折、都会不顺利,要牢记“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在完成了既定的目标之后,我们就要逢山开路、遇河架桥,咬定青山不放松,管尔东西南北风。

除此之外,哲学辩证法还有五大范畴:内容和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现象和本质、原因和结果可能性和现实(可能性是潜在的、尚未成为现实的东西,现实则是已经存在的东西)、偶然性和必然性。三个基本观点: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一分为二的观点。

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它的总特征,辩证法的三大规律都是讲发展的,五大范畴都是讲联系的。今天由于时间关系,在这里就不分享其他方面的哲学内容了。

上面与大家分享了哲学辩证法中的三个概念,相信大家会感觉哲学是对现实生活中提炼和概括。从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总结归纳出来的普遍规律,就是归纳法;与之相对应的就是演绎法,从归纳出来的普遍规律推展开来,逐条分析,是为演绎法。 归纳与演绎是逻辑思维的两种方式。人类认识活动,总是先接触到个别事物,而后推及一般,又从一般推及个别,如此循环往复,使认识不断深化。归纳就是从个别到一般,演绎则是从一般到个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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