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游”本義是在水中行動,如“游泳”;又指水流的段落,如“上游”、“下游”;另外還作爲姓氏使用。在表示“旅遊”、“交遊”、“遊民”等意義時,應當用走之旁的“遊”。所以“西游記”應為“西遊記”。
23、“籤”“簽”用法不同。“簽”字後起,用來表示署名,所以“簽字”“簽寫”“簽發”“簽單”“簽訂”“簽證”“簽名”“簽到”要用“簽”。其餘表“竹籤”“牙籤”“書籤”“標籤”“求籤”“抽籤”等義仍用“籤”。
24、表示“僅僅”、“但”、“正好”這個意義的副詞,可以用“祗”、“祇”、“衹”、“秖”、“只”(FT!)。其中常見的有“衹”、“只”。但是這些字,又統統有其他的意義和讀音,比如“祗”又表示“恭敬的”,如“祗奉”;“祇”又讀如qi,表神,如“神祇”;“衹”又指僧尼所穿的衣服;“秖”本義指穀物開始成熟;“只”作爲量詞,與“隻”相通,又作爲語氣助詞,經常出現在先秦詩歌的句尾。。。這些都不管,習慣的用法是:副詞“衹是”或“只是”(現在用“只”的越來越多);量詞“一隻”。
25、“釐”是“厘”的本字。但是在現代漢語的使用習慣中,表度量單位的那個“釐”被“厘”取代,如“厘米”、“失之毫厘,謬以千里”等。而表“治”、“理”、“改”這些意義時,仍然用“釐”,如“釐定”。
26、“瞭”指眼睛明亮,引申為明白。在這個意義上,“了”和“瞭”相通,如“瞭解”“明瞭”“一目瞭然”“瞭如指掌”等。但是在其他方面,“瞭”都不能代替“了”。而且“瞭”本身也有“了”不能代替的用法,如“瞭望”、“瞭亮”等。
27、“畫”“劃”“划”三字需要區分。“畫”指繪圖,如“畫畫”;又指簽署,如“畫押”;又指筆畫。在說“整齊畫一”時,似乎應用“畫”,有人也用“劃”。
28、“劃”多用在“劃分”、“計劃”、“劃傷”、“劃火柴”等詞彙中。“划”則指划水前進,組詞如“划船”;又指合算,組詞如“划得來”,這是不能用“劃”來代替的。
29、“丑”“醜”不同。“丑”本義為地支的第二位,“丑牛”是也。由於地支也用作表示時辰,所以也有“丑時”。在中國傳統戲劇中還有“丑角”。“醜”則指“醜陋”、“醜惡”、“家醜”等意義。
30、“丰”與“豐”音同義近,雖或可通,但在文獻上用法各見特異之處。說文解字:“丰,艸木丰丰也”,取草木壯盛樣子為義;又“豐,豆之豐滿也”,取祭品豐盛為義。因此,“丰”、“豐”雖都具多、富的意思,本義卻未盡相同。今日用法上,“丰”多作“風”的假借字,作神態解,如:“丰神”、“丰姿”、“丰采”、“丰儀”等。“豐”則多作積多盛大的意思,如:“豐功”、“豐年”、“豐富”等。另武當名人“張三丰”,則不用“豐”字。亦有因其音同義近,直借“丰”為“豐”的異體字。(摘自中華民國教育部在綫國語辭典的“辨似”)
31、需要正名的是,“着”並非“著”的簡化字。在古代“着”字就已出現,是“著”的假借字。它在後世演化出來,用作表示念“zhe”的那個語助詞。這樣,“著”字就專門用來表示它本來的“著作”意義而不必兼職了。現在中國大陸的用法是正確的。而臺灣的字表把“著”作爲正體,“zhu”“zhe”“zhao”統統用一個“著”來表示。我猜是由於“着”字在歷史上的使用不夠普遍,但是這種對“正體”的堅持並不科學。聽説香港就不這樣用法。
32、“弔”跟“吊”不能混。在“弔唁”、“一弔錢”這兩個意義上可以通用,但亦多用“弔”。“弔”的本義是哀傷,故組詞為“弔喪”等;“吊”的本義是懸吊,故組詞為“上吊”“吊燈”“吊銷”等。
33、“幾”“几”本不相同,後世有時把“几”用作“幾”的異體字(畢竟筆畫少好寫嘛)。“几”是象形字,指小桌子,組詞如“茶几”“几案”“窗明几淨”等,是萬萬不能用“幾”代替的。
34、“累”“縲”“纍”。在作“繩索”義時,三字相通,引申為“捆綁”、“囚繫”,組詞如“纍紲”“纍臣”“傷痕纍纍”等。用作“疲勞”、“牽連”、“負擔”等義時,應用“累”,組詞如“連累”“虧累”“勞累”等。另外“傷痕累累”似乎也常用,看來如今用“累累”的更多。
35、“奸”“姦”的用法是有分化的。指陰險狡猾的人,多用“奸”,如“奸商”、“奸人”、“老奸巨猾”等,另外“漢奸”這個意義上也用“奸”。幹違法亂紀的事情,我們稱之爲“作奸犯科”,這時也應用“奸”。而在“姦淫”這個意義上,我們大多用“姦”,組詞如“通姦”、“強姦”等。
36、“霉”“黴”雖然在表示“黴菌”、“發黴”這個意義上通用,但“霉”字晚起,正體應是“黴”,組詞如“黴壞”“黴黑”“青黴素”等。但是,“倒霉”“霉頭”“霉氣”“霉運”等,似用“霉”較多。網友易江山補充說:"倒霉",臺灣一般用"倒楣",也是有典故的,就是應考失利,把門楣上的旗子放倒,表示運氣不順.但“霉頭”“霉氣”“霉運”的用法是對的,因為"霉"字的確有不好的意思;只有"倒楣"時,不用"倒霉",否則負負得正,倒霉卻變成好事兒了!
37、“蘇”“囌”“甦”。“蘇”作爲江蘇和蘇州的簡稱,是我們所熟悉的,它還指植物名,引申為穗狀裝飾物,如“流蘇”。在“甦醒”“復生”的意義上,“蘇”“甦”相通,以“甦”為正體,組詞如“復甦”“甦醒”等。至於簡體“噜苏”轉換為繁體是“嚕囌”,下面有網友介紹,此處略。
38、“壇”“罈”不同。“壇”指用於祭祀之高臺,如“天壇”“地壇”;又指法場,如“七星壇”;又指某種團體的總稱,如“文壇”“影壇”等。“罈”則指瓦製容器,組詞如“酒罈”。另外作量詞也是用“罈”,如“一罈”、“兩罈”。
39、“綫”“線”同義,但具體使用中好像有地區差異。應該是臺灣用“線”較多,而香港用“綫”。
40、關於“準”“准”,除“准許”這個意義上用“准”外,其餘一律用“準”。
41、“折”“摺”的用法有區別,在“褶皺”、“奏摺”、“存摺”“摺尺”“摺扇”等含有“褶曡”意義的詞裡,多用“摺”。類似的還有“擺”、“襬”,在和衣服有關,比如“衣襬”“下襬”等詞中,用“襬”。
42、在指代高山時,“嶽”“岳”相通,以“嶽”為正體。如“山嶽”、“河嶽”、“五嶽”、“岱嶽”、“淵渟嶽峙”等。在作姓氏時,多用“岳”,如“岳飛”。“岳父”“岳母”,也是用“岳”。
43、“升”“昇”“陞”三字在“登”的意義上相通,以“升”為正體。“昇”本義為太陽上升,需要注意的是,“歌舞昇平”似用“昇”更正式。在一些人名上,如清代寫《長生殿》的洪昇,也不要搞錯。“陞”則不需理會,處理古文時才會用到。
44、表示“穀物”的意思時,應當用“穀”,而不是“谷”。如“五穀雜糧”。表示“聖人”、“聖潔”等義時,要用“聖”而不是“圣”。
45、“借”、“藉”的意義有所交叉。在表示“依賴”、“假借”等意義時,多用“藉”,如“憑藉”、“慰藉”、“藉故”等。
46、從形旁可以看出,“獲”指獲得獵物,“穫”指獲得農作物,是有分別的。現在“獲”字用途較廣,而“穫”用得越來越少了。不過,在講收割莊稼時,還是應該用“穫”,尊重古人造字的本義。
47、“跡”、“蹟”在表示前人遺蹟的意義上相通,“事蹟”﹑“遺蹟”﹑“名勝古蹟”等詞,用“蹟”比較多。而在“足跡”“痕跡”“筆跡”“絕跡”等詞上,大抵是用“跡”。
48、在表示“喧鬧”的意義時,“哄”“鬨”相通,如“鬨鬧”、“起鬨”、“一鬨而散”等,都可以用“哄”來代替。但在表示“哄騙”“哄小孩”等意義的地方,不能用“鬨”來代替。
49、在“摒除”這個意義上,“辟”“闢”相通。如“辟邪”“闢謠”等。在“開墾”這個意義上,多用“闢”。如“開天闢地”“另闢蹊徑”等。
50、嚴格説來,“參拜”“參差”等用“參”;“人蔘”用“蔘”。不過今日通用“參”。
51、作量詞時,“杯”“盃”皆可。但在“獎盃”這個意義上,今多用“盃”,如“金盃”“銀盃”“銅盃”“世界盃”。
52、在“醃製”這個意義上,多不用“腌”而用“醃”。如“醃肉”、“醃菜”等。
53、“別”“彆”不同。“彆”的本義是弓箭末梢彎曲的地方,引申為執拗,組詞如“彆扭”“皺彆”等。而在“分離”、“區分”、“折轉”、“另外”、“不要”等等意義上,統統用“別”。
54、“冬”“咚”“鼕”。“冬”就不說了。“咚”“鼕”相通。。(暈,跟不說一樣。。。)BUT,如果說鼓聲“鼕鼕”地響,正統的用法還是“鼕”而不是“咚”。。這個是不是過細了。。。汗。
55、“夥”與“伙”。在“夥伴”和用作量詞的意義上,“夥”“伙”通用,但以“夥”為正體。“伙”可指代伙食,組詞如“開伙”等。
56、“范”多用作姓。表示“模範”“規範”“範圍”、“防範”等意義時,用“範”。
57、“黨”和“党”。“政黨”“朋黨”“君子不黨”等詞,是用“黨”。但是中國歷史上的古代民族“党項”,不能用“黨”。
58、在“希望”、“樂意”的意義上,古今通用“願”。只有一個特殊詞彙,即《論語》中的“鄉愿”,用“愿”。
59、“卜”“蔔”不通用。“蘿蔔”用“蔔”;表“占卜”“預卜”和表示姓氏時,用“卜”。
60、在表示“吹襲”這個意義時,應用“颳”而不是“刮”。如“颳風”、“大風把美女的帽子颳掉了”,等等。
61、表“摘取”、“採集”、“採納”、“開採”等意思時,應用提手旁的“採”;在表示“文采”、“文飾”這些意思時,用“采”。“彩”、“綵”也不同,作“顔料”、“光澤”、“喝彩”等意義時,用“彩”;“綵”則指五彩的絲織品,像“張燈結綵”、“披紅挂綵”、“綵筆生花”、“結綵”、“翦綵”、“綵球”等詞,應該用“綵”才對。其實,不論“採”、“埰”、“寀”、“睬”、“彩”、“綵”,都源于“采”這個古字,是在後來的漢語使用中逐步演化出來的形聲字。
62、類似的還有“biao”,在“表示”、“表親”中,用“表”字是不錯的。但是“手錶”、“鐘錶”中,應該加金字旁才對:-)。
63、另如“雇”和“僱”(目前不加區分)、“占”和“佔”(如“占卜”、“侵佔”“佔據”)、“家”和“傢”(“家庭”、“傢伙”)、“舍”和“捨”(“房舍”、“捨棄”)、“欲”和“慾”(在名詞性上,兩字相通。但“欲”又作動詞和副詞,如“欲哭無淚”“搖搖欲墜”“欲××而不得”)、“布”和“佈”(作動詞時,兩字相通,如“發佈”、“發布”。名詞則用“布”,如“布條”、“棉布”)、“松”和“鬆”(“松樹”的“松”,不是“鬆緊”的“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