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接地规范标准,防雷接地标准规范及对应防雷措施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4-03-27 04:43:28

防雷接地规范标准,防雷接地标准规范及对应防雷措施(1)

建筑物处的低压系统中性点、电气装置外露导电部分的保护接地、保护接地等电位联结的接地极等,可与建筑物的雷电保护接地共用同一接地装置。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各要求值中的最小值。

1.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

1)独立的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欧;

2)独立的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3)独立的交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4)独立的直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5)防静电接地电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100欧;

6)共用接地体(联合接地)应不大于接地电阻4欧;

7)共用接地体(含网络、计算机系统的联合接地)应不大于接地电阻1欧;

8)大电流接地系统(如发电厂、升压站)接地电阻值不大于0.5欧。

2.接地极可采用下列设置:

1)嵌入地基的地下金属结构网(基础接地)。

2)金属板。

3)埋在地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除外)中的钢筋。

4)金属棒或管子。

5)金属带或线。

6)根据当地条件或要求所设电缆的金属护套和其他金属护层。

7)根据当地条件或要求设置的其他适用的地下金属网。

3.下列金属部分不应作为PE或保护联结导体:

1)金属水管。

2)含有可燃性气体或液体的金属管道。

3)正常使用中承受机械应力的结构部分。

4)柔性或可弯曲金属导管(用于保护接地或保护联结目的而特别设计的除外)。

5)柔性金属部件。

6)支撑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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