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交警提示,公安交管部门正在持续严查严管驾驶无牌无证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在机动车道内窜行、不走非机动车道;电动自行车私自加装遮阳篷等;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闯行桥隧的;电动自行车违法带人、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请广大电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信号,服从交警指挥,文明守法通行,共建文明和谐交通环境。
针对近期电动车上牌较集中的情况,交管部门提示广大电动车车主,全市有多个电动车上牌点,车主可就近选择前往。即日起,各区交通大队电动自行车上牌点将推出便民服务举措,工作时间将延长至当天最后一名办理上牌业务群众办理完毕。
电动车登记上牌所需资料:
《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第十一条 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以销售发票时间为准),持下列证明、凭证就近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立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点办理登记,并现场交验车辆:
(一)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或其他车辆合法来历证明;
(三)车辆整车出厂产品合格证明;
(四)随车提供和车辆所有人投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人身伤害保险原件(年满65周岁以上者除外);
(五)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来源:武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