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熊
前言“天上一轮才捧出,人间万姓仰头看”,状元一直都是我们读书时终其一生的梦想,而在古代考取状元的艰难程度却是我们现代难以想象的。
“科举”,是我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是封建时期最为公平的人才选拔形式。
科举历史背景在周代时期,就以“乡举里选”的方式选拔本乡的有贤能之人,在经过地方官一层层推举,到了中央后就会由王亲自考试,内容是射箭。
这就是科举的雏形概念。
到了春秋时期,“礼崩乐坏”,世卿世禄的制度被严重破坏,由此通过考核和推荐的非贵族人士被破格任用的情况越来越多。
汉朝时期,通过察举制和征辟制来选拔民间人才。
高祖十一年,刘邦下诏命令各级臣下举荐贤才,也就是后世乡贡的最初形态。在汉文帝二年和十五年时期,又两次下诏命令各级官员举荐“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并对被举荐者采用策问的方式进行考试。
可以说汉代的选举人才模式是后代科举的分水岭,从形变到质变,他们重要的区别是:察举以举荐为主,考试为辅,考试基本不存在黜落。
“当时未有黜落法,对策者皆被选”。
在这时候,可以说考试在察举中并不重要,举荐才是起决定性作用的。而举荐权掌握在皇帝以下的各级官僚权贵手中。(跟现在有关系找后门一个道理,因此没有门路的一般人事没有被察举的可能性)
科举的正式产生过程南朝时期,秀才科的策试才逐渐明朗:考试成绩分为上、中、下、不及格四等,而不及格者“不合与第”,做不成官。这说明考试已经成为了选拔人才严格的门槛。
《通典 ·卷十四 ·选举二》:“五问(合格)并得为上,四、三为中,二为下,一不合与第。”
如此一来,寒门底子就多了出路了,纷纷以读书为业,考试制度明确提出了不论出身,有才华就能录用。
《梁书 ·武帝纪》:“其有能通一经,始末无倦者,策实之后,选可量加叙录。虽复牛监羊肆,寒品后门,并随才试吏,勿有遗隔。”
到了北朝,考试已经发展成为了分科目考试,还有监督考场的情况:
科举真正成型阶段:唐朝《通典 ·卷十四· 选举二》:“凡州县皆置中正。其课试之法,中书策秀才,集书策贡士,考功郎中策廉良。天子常服,乘舆出,坐於朝堂中楹,秀孝各以班草对。字有脱误者,呼起立席后;书有滥劣者,饮墨水一升;文理孟浪者,夺席脱容刀。
隋朝沿袭了汉朝时期的分科察举,对于科举制度没有什么开创意义的存在。
当然也有不少历史学者认为科举始于隋朝,对于这个争议暂不进行讨论了。
在笔者的认知范围,科举制度的最重要的特点在于:一,投牒自应,读书人都可自行报名参加考试,不必非要先由官吏推荐;二,考试定期举行;三,严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