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讲到:
罗马帝国为“天下”提供秩序后,将普世正义与罗马本身结合在了一起。
可是,国与国,邦与邦是无所谓“正义”的。
只有人和人之间才有法律。
而国与国之间随时都可以发动战争,何谈“正义”呢?
正义和秩序,都是随罗马而来的,也是依靠罗马强大的武德来维持的。
在罗马不复存在后,罗马留下的习惯法仍然维持下来了。
即便罗马的政治架构已经不存在了,但罗马法体系仍然存在。
罗马遗产罗马灭亡后,罗马法的体系甚至比罗马灭亡前发挥了更大的作用。
因为在罗马灭亡之前,罗马本身宪法也在不断演变,而罗马灭亡后,罗马习惯法产生了一种没有有体物的主权观念,反而成为了当时欧洲法律的基础。
中世纪形成的国家体系,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罗马教廷制造了一种没有领土,但能够输出秩序的体系。
这种不需要划分领土,就能够形成秩序的体系,其本身就是从罗马遗产中演变而来的。
罗马灭亡后,从查理曼、奥托之后,没有罗马的罗马帝国,把整个欧洲基督世界的宪法体系,变成了一种没有固定主权,但是形成了一种多层次权力架构的体系。
这个体系类似于一个超级共和国,而这个共和国有着比当时世界上任何地区、城邦或国家都要复杂的宪法结构。
原则上可以容纳所有人,同时允许在宪法下存在各种特殊权利的邦国,而这些邦国又是多层次的。
这些次级政治实体也没有统一性和必然性,比如法兰西或西班牙,可以容许声称他们继承了罗马的一部分,也可以允许比如都铎英国宣布他们属于帝国,帝国的源泉来自于罗马法体系。
而继承帝国权力,也不需要撤销原习惯法,仍可以维护原有的封建制度多层次结构。
这种多层级结构变成了非常复杂的体系,因此无法贯彻罗马遗留下的习惯法,只能在新案件或事务中按照自己的偏好,再结合之前的先例,将自己的理解反馈形成新的判例。
这些新的判例本身又是非常局限的,局限的堆积又产生了新的效果。
所以在中世纪欧洲的大学中,法学成为了最重要的课程。
他们对待法学,和处理自然科学没什么不同,需要逻辑、方法论,这就是法理学的雏形。
于是欧洲基督世界形成了一种多层次的主权嵌套结构。
每个政治实体都是不完整的,但同时又允许嵌套下的实体,根据自己的原则,发展出新的规则。
这就形成了极端的复杂性,但如果从统治形式上看,欧洲本身并没有什么优越性。
但是单从层次和组织精细度看的话,中世纪欧洲政治基因多样性要比其他任何地区、城邦、国家都要复杂的多。
这些都是从罗马当留给中世纪之后欧洲的遗产。
如果没有罗马,那么欧洲各民族会形成什么样的结构是不得而知的。
也许各个族群会形成不同的权力结构,这样就无法形成笼罩整个欧洲基督世界的普世价值观了。
而罗马的混合政体,对比于其他政体,相对具有一定的优越性。
混合政体是君主、贵族、平民相互制衡的一种共和制政体,能够延缓其本身衰亡与腐败的过程。
这种政体影响了中世纪之后欧洲的政治观念,比如英格兰。
英格兰和罗马是相似的,都是经过漫长时间的自我生长,各个部分相互扶持与制约,最终形成稳定的架构。
而像是希腊各城邦,都是短时间破坏了平衡,从民主走向了僭主。
而中世纪欧洲唯一没有继承,或者说无法继承的,就是提供秩序与仲裁这种体系。
因为罗马的最后时节,核心诸侯国在相互斗争中消耗了大部分实力。
于是到了中世纪后,欧洲列国又回到了希腊时代,那种通过结盟不断博弈,从而维持相对的平衡。
这种状态下,是不需要一个像罗马这样的仲裁者出现的,这也是欧洲自由的一个保障。
但是两次世界大战对欧洲核心区的破坏,罗马世界最后一个遗产,又重新回到了现代世界。
就是美国对欧洲乃至世界的武断权力,而形成这个局面,只能通过其本身内发演化,是无法预见或被设计出来的。
西方的衰落现代欧洲的衰落,不仅是经济上的损失,而是宪法结构、民意、武德及追求霸权的意志受到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这个局面和希腊晚期是非常相似的,甚至丧失了保卫自己的意志。
国内极端民主化,原有贵族被无限挤压,直到微不足道的地步。
如果只是一个邦国,极端民主化必定会产生僭主,破坏自身的平衡,使自身无法维持。
但在多国体系中,那么就有方法维持下去。
就像希腊,希腊在最后时刻,之所以没有崩溃,就是因为有罗马的干预。
如果希腊出现了僭主夺权,那么罗马就会出面仲裁。
希腊人没有保卫自己的意志,那么罗马可以替希腊保护自己。
那么此时的希腊已经不用再做什么事了,只需要分好自己的福利,再把先人遗留下的遗产作为旅游资源,同时向比较边缘的土鳖邦国出售文化。
这正是现代欧洲所做的事,他们的工作似乎只剩下维持本国的福利制度了,其他工作例如保卫自身安全都通过北约交给美国。
毕竟欧洲是美国的历史源泉,正如希腊是罗马的源泉。
罗马可以对埃及这种国家实行武断权力,但对希腊还是要手下留情的,毕竟罗马的文化根源、宪法源泉在希腊。
不论希腊衰退到什么地步,罗马也是没办法抛弃他的。
在《罗马帝国的崛起》一书中,作者波里比阿认为,罗马兴盛的是因为其混合政体。
罗马没有腐败,但希腊的官员们总是为自己的党派或自己私利服务。
这是无法从宪法中看出来,只能从人民的德行或历史发展阶段看。
近现代的欧洲,政治制度和美国并没有明显的区别,都是议会制民主国家。但是欧洲政党,已经习惯于把国家当做分赃机构了。
但希腊在伯利克里时代,并不是这个样子的,那时的希腊还是有血性、有武德的。
战士们也是强悍的,福利也是少见的,只是限于有功的伤残战士。
而罗马的到来,让希腊习惯于失败,习惯被征服,如果罗马强迫希腊人出钱,则希腊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
如果说希腊还有什么作用的话,那就是一个博物馆。
罗马富豪去希腊,就像美国人去佛罗伦萨一样。即便你再有钱,也是需要文化熏陶的,也要去希腊见见世面的。
尽管希腊人已经穷的快要饭了,只能依靠这些土豪的打赏维持生活,但他们的先祖绝对是值得尊重的。
雅典还是雅典,但雅典的居民已经堕落了。
他们希望的,就是出售他们的历史资源,以此博得罗马人的欢心,利用罗马为希腊人提供秩序和资助。
我们可以看到,二战之后的欧洲,逐渐走向了希腊这个状态。
搭便车冷战对美国而言,是一个巨大的胜利,但对欧洲则意味着完全不同的结果。
冷战实际上是暴露了欧洲自身的衰弱,苏联还存在的时候,欧洲相对衰弱并不明显,苏联的存在还对欧洲有一定的刺激作用。
苏联解体后,欧洲连对自身安全都不放在心上了,欧洲本身的事情,像是科索沃战争、南斯拉夫的冲突,都基本上是美国出钱出力。
欧盟按照他们的想法去调解和仲裁南斯拉夫之间的纠纷,可真到需要执行的时候,还是美国出手。
形式上是北约执行裁决,但北约之中最有行动力还是美国,欧洲其他各国最多只是象征性的出些兵,和美国人走一走罢了。
这种搭便车的形式,和是希腊和罗马之间的关系一模一样。
这很可能是一种不可逆的过程,欧洲就像古老的希腊,只剩下历史,变成一种只能够依附于美国或者罗马的一个体系,只是充当博物馆或参照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