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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辽宁省营口盖州市公安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工作目标,用打造正激励机制、负激励机制、执法效能机制、营商环境建设激励机制和民警维权机制“五大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形成思想解放、奋发向上、纪律严明、风清气正、真抓实干、创先争优的良好工作局面。
打造正激励机制,弘扬正气,提升凝聚力。
辽宁省盖州公安局借助各类媒体和平台,挖掘基层民警、辅警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以光荣榜形式大力宣传。将实战参训考评与综合绩效考评进行捆绑结合,根据不同岗位、不同警种分类设定达标准绳,刚性结果运用,发挥考核的杠杆激励作用,严格落实表彰奖励,建立“平时倾向基层、战时倾向一线”、“火线入党、火线记功、火线提拔”等激励机制,做到公平、公正、一事一奖,进行公平、公正表彰奖励;对民警的创功立模、先进事迹、工作亮点等情况进行记实管理,并在晋职晋级中予以兑现,让全局民警充分感受“有为”才能“有位”的向上氛围;灵活采用送奖到岗、送奖到家、荣誉受奖等多种形式,增强获奖集体和个人自豪感、成就感、获得感。
打造负激励机制,修正不良行为,激发内动力。
全局上下严格落实《盖州市公安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十项规定》、《盖州市公安局规章制度汇编》,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将贯彻执行“十项局规”成为民警、辅警的日常行为习惯,自觉遵守;健全完善“大监督”机制,完善驻局纪委与政工、督察等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严格督察考核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剖析队伍,紧扣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六大纪律”,定点定时对基层单位进行深度“体检”,每周至少下发《督察通报》两次,对督导检查的情况进行及时通报曝光,进行警示教育;各单位、个人要对《督察通报》中指出的问题,切实拿出解决办法,尽快补齐短板。对通报单位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倒查,严肃追责,做到不流于形式、走过场、推诿扯皮、敷行塞责。
打造执法效能机制,消化问题,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公安局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开展案件质效评价,定期排名;对执法问题多、执法质量差的单位,一次排名后两位的或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单位,由法制大队下发督办单,单位一把手或责任人说明情况,法制部门进行点评,政委对单位负责人和责任民警进行诫勉谈话,督促改正;连续两次排名后两位或被评定不合格的,下发黄牌警示单,责令一把手在局党组会上做书面检査;深入推进约谈、督办、诚勉谈话等制度落实,若有单位连续三个月排在后两名或被评定不合格的,下发问责告知单,取消该单位、部门及负责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启动问责机制,实行问责。
打造营商环境建设激励机制,立足本职,服务经济。
盖州公安局在全面落实省厅75、35项等举措的基础上,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和“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出台精准务实举措,指导各单位工作开展,持续助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按照营商环境绩效考核工作考评办法,每月对各窗口单位开展一次营商环境建设检查评比,排出名次,实施一票否决制,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及一把手,取消评优资格;成立专项督察组,采取全面检査、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形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集中督察,深入基层派出所及辖区,检查工作部署、职责分工、责任明确、台账建立以及措施落实等情况,刊发专项通报,通过严格考核奖惩,切实提升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整体质态。
打造民警维权机制,温暖警心,维护民警合法权益。
盖州公安局建立维权报告制度,发生侵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案(事)件,民警所在单位必须立即上报;建立维权联动协作制度,实行由督察大队牵头,指挥中心、法制、警务保障、治安、刑侦、派出所、警察协会、工会等警种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确保各单位分工负责、各负其责、配合联动。主动与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沟通、协调,建立公检法司共同维护民警权益的协作机制,畅通民警被侵权案件的快速处理渠道,形成民警维权工作合力;对维权结果全局通报,对侮辱诽谤执法人员、暴力阻碍执法等行为零容忍,及时查处,及时正名,严厉打击侵害民警合法权益的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对每起不法侵害案件,局维权办与案发单位一起认真分析,总结得失,提出建议,指导民警执法、服务工作;建立维权抚慰制度,确定上门探视、电话或信函等形式慰问、心理辅导、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澄清正名等维权抚慰方式,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维权抚慰工作。对工作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民警,依据损害实际情况,发放民警维权慰问金,给予适当资金补贴和物质抚慰。(李广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