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因斯坦说: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你真的理解这句话背后的内涵吗?大家好,今天我们继续分享逻辑实证主义哲学家,卡尔纳普的哲学思想。今天我们来聊聊:科学规律。在科学中有两类规律,经验规律和理论规律,它们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
经验规律是可以由经验观察直接确证的规律,比如“所有的乌鸦都是黑色的”,“物体受热会膨胀”,但是“可观察”这个概念对于哲学家和科学家有点一点区别,对于哲学家来说,可观察仅仅意味着直接由感官观察到的性质,比如颜色、声音、气味和触感等等,但对于科学家来说,可观察范围更广一些,它包括可以用相对简单的、直接的方法来测量的任何量值。比如物体的重量是83公斤,水的温度是83摄氏度等等,这些在科学家看来也是可观察的。但它们之间并没有清晰的界限。
这里卡尔纳普倾向于用科学家的方法,在更广义的意义上来指“可观察”。所以,卡尔纳普的“经验规律”是指直接用感官可观察的,或者用相对简单的技术测量的规律。比如气体的压力、体积和温度的定律也属于经验规律。
经验规律来自于我们人们日常重复的观察和测量,然后发现其中的规律性,并把它们表达为一个定律,这就是经验规律,前面我们介绍过,经验规律是用来解释观察到的事件,并且预言未来的可观察事件的。
但和经验规律相对于的理论规律,并不涉及可观察的东西,是一个纯粹抽象和理论性的表达,比如在物理学中,关于分子、原子、电子、质子、电磁场以及其他不能用简单的、直接的方法来测量的实体的规律。简单来说就是,那些包含不可观察的东西的规律。如果理论规律是无法直接观察到的,那理论规律是如何获得的呢?
是通过经验规律推论出来的吗?我们可以观察到一根铁棒受热会膨胀,这会得到一个经验规律;我们更进一步观察到任一铁的物体受热都会膨胀,这会得到更普遍的一个经验规律;我们更进一步发现,所有金属受热都会膨胀,或者所有固体受热都会膨胀等等,那我们是否可以通过经验规律不断地概括,进而得到一个更加普遍的理论规律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在上面所有的规律中,都是可以观察的,或者通过简单的仪器测量的。而理论规律是那些无法简单和直接测量事物的规律。
当我们说:分子受热会加速运动,这条规律就可以称之为“理论规律”,理论规律的表述中,不涉及可观察的东西。比如我们看到一个事实:一只乌鸦是黑色的,而得出一个经验规律“乌鸦是黑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