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

4、房屋租赁合同;
(1)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广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可用,建议先咨询办理人员;
(2)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
(3) 居住在亲友房屋的,提供屋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拟居住的时限),以及屋主房产证明材料和复印件;
(4) 居住自购房屋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申办流程★
1、带齐资料,在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进行“广州市流动人员信息系统”登记(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
2、登记满半年后,持所需材料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递交办理,领取《广东省居住证领取凭证》;

3、待接到通知后,持《居住证领取回执》到原办证点或由该社区的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人员上门巡查时交居住人员签收。
4、10个工作日(约为15个自然天)后,申办人可持《广东省居住证领取凭证》到原办证点领取《居住证》。

★居住登记注意事项★
1、在宾馆旅店等旅馆业住宿(或租赁式经营单位)的,凭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能核定办证人住宿登记已满半年的,由旅馆业属地公安派出所通过旅馆业住宿登记系统进行核实,情况属实并盖章的。
2、在学校就读的,凭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核定连续就读已满半年的。
3、自购房的,凭《房地产权证》登记日期或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核定已满半年的。
4、持有效广州市人才绿卡的,一般不需办理居住证,但依申请可直接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
★办理地点★
居住地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
广州各区街道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地址、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