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为主
生命至上
2023年“119”全国第32个消防宣传日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消防安全 事关你我
消防事关我们每一个人的安危
多一点安全知识
多一份生命保障
“消防宣传月的由来”
为了增加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使防火知识更加深入人心
于1992年起
国家将每年的11月9日
定为“119消防宣传日”
于是,全国各地均在11月
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逐渐的,11月演变成了消防宣传月
今年已是第32个消防宣传月
消防宣传月的目的与意义
每年进入11月
全国各地区正值风干物燥、火灾频发之际
因此,在11月加强秋冬防火工作
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有重要的意义
人人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人人学习掌握消防安全知识
和自防自救、火场逃生常识
这是消防宣传月最直接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