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4-1]
(6.2.4-2)
(6.2.4-3)
(6.2.4-4)
当Cmηns小于1.0时取1.0;对剪力墙及核心筒墙,可取Cmηns等于1.0。
式中:Cm——构件端截面偏心距调节系数,当小于0.7时取0.7;
ηns——弯矩增大系数;
N——与弯矩设计值M2相应的轴向压力设计值;
ea——附加偏心距,按本规范第6.2.5条确定;
ζc——截面曲率修正系数,当计算值大于1.0时取1.0;
h——截面高度;对环形截面,取外直径;对圆形截面,取直径;
h0——截面有效高度;对环形截面,取h0=γ2+γs;对圆形截面,取h0=γ γs;此处,γ、γ2和γs按本规范第E.0.3条和第E.0.4条确定;
A——构件截面面积。
6.2.5 偏心受压构件的正截面承载力计算时,应计入轴向压力在偏心方向存在的附加偏心距ea,其值应取20mm和偏心方向截面最大尺寸的1/30两者中的较大值。
6.2.6 受弯构件、偏心受力构件正截面承载力计算时,受压区混凝土的应力图形可简化为等效的矩形应力图。
矩形应力图的受压区高度x可取截面应变保持平面的假定所确定的中和轴高度乘以系数β1。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超过C50时,β1取为0.80,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80时,β1取为0.74,其间按线性内插法确定。
矩形应力图的应力值可由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fc乘以系数α1确定。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超过C50时,α1取为1.0,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80时,α1取为0.94,其间按线性内插法确定。
6.2.7 纵向受拉钢筋屈服与受压区混凝土破坏同时发生时的相对界限受压区高度ζb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 钢筋混凝土构件
有屈服点普通钢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