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冥之中有定数是何意,人生有定数什么意思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4-04-01 16:05:44

冥冥之中有定数是何意,人生有定数什么意思(1)

云中松鹤

云中松鹤每日感悟(二百八十七)

(接上期)

简单

解读(296)为什么说“冥冥之中,皆有定数”?

面对世上诸多“未解之谜”,其中有很多“偶然巧合”的诡异事件,除了一些是“人为设计”外,大多数“巧合”令人不解,故人们就一知半解地常说:“冥冥之中,皆有定数”!

果真,如此吗?

事实上,人们只要弄清楚以下几个“世间常理”,就不难理解“冥冥之中,皆有定数”的内外因果关系!

(1)万物皆是生死。随着人类对自然界的研究与探寻,人类已经发现,自然界的万事万物皆有“生死”,即有“生命”;既然万事万物皆有“生死”,当然他们也都有“灵性”,只是很多人没有感觉到或不去感觉而已;“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基于此类客观事实而产生的自然真理!

理解并感知到了“万物皆有灵性”,人类即可明白:在左右人类前途命运的“外部因素”中,存在着我们看不到的很多其它“因素”,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冥冥之中”。

(2)万物皆有生克。众所周知,自然界的万事万物都是“有生”与“有克”的,即万物都“生门”,可以“起死复生”,也都有“死穴”,可以“一拳致命”,只是我们人类都还没有“发现”而已。例如,老鼠的天敌是猫;大象的天敌是老鼠等等,整个物质世界都是一物降一物,一环扣一环地存在着;正因为如此,我们的祖先才总结出金木水火土的相生与相克的天地变化规律。

理解了“自然万物”的相生与相克,就可以知道自然万物的生死“皆有定数”。

(3)万物皆有因果。再就是自然辨证法与佛学中讲到的“内因与外因”“形式与本质”“物质与意识”及“偶然与必然”等“因果关系”无时无刻不左右着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使其从量变到质变,不断地“演变”与“周而复始”。

正因为如此,才有“恶有恶报,善有善报”的说法,即我们生活中得到的各类“果”,皆是因我们曾经种下的不同的“因”,这也是“皆有定数”中的“定”产生的原因。

(4)万物皆有极限。根据目前人们的“认知能力”,我们可以断定一个人的能力、能量与寿命都是“有限的”;由于人们的“生命”与“认知能力”的“有限性”,决定了人类判定自然界万事万物的“局限性”;即人类认知到的万事万物也都必然被局限于“人们的认知范围”之内。

正因为自然界的万事万物,都局限于人们的认知“范围之内”,所以自然界的万事万物必然都有其自己的“极限范围”;若万事万物,一旦超越了人们的认知“极限范围”,它们就会在人类的“视野”中“消失”,即人们常说的“死亡”。

这个制约万事万物生存的“极限范围”也是“冥冥之中,皆有定数”的“客观区域”,即万事万物无法逾越的天然“壁垒”;对于不明白的、试图超越自身生存“范围”的人们,他们不仅对此迷茫与困惑,而且只能笼统、无奈地解读为“冥冥之中,皆有定数”!

总之,一个人若弄懂与理解了自然界以上四条铁律,他就明白了“冥冥之中,皆有定数”不是主观臆断,而是客观事实,谁也无法超越。

故,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恶有恶报,善有善报;种什么树苗,就结什么果子;反之,有什么思想,就会产生什么行动;即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又反作用物质!

这就是人们在客观物质世界中,局限于自己的“认知范围内”,而产生“冥冥之中,皆有定数”的本质原因。

至于人类追求超越“物质”与“意识”两个领域,进入神话般的第三领域——无拘无束地腾云驾雾,人类目前还处于“幻想”与“探索”阶段!

(作者:云中松鹤,2022年5月3日上午,写于北京)

特别声明:

鼎新智库今日头条号,常年法律顾问:

北京允嘉律师事务所律师,孙飞主任

若未经作者本人授权,不得擅自转发《云中松鹤每日感悟》文章,一经发现,根据情况,可随时发起法律追诉!

栏目热文

文档排行

本站推荐

Copyright © 2018 - 2021 www.yd166.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