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军举枪礼
1924年黄埔军校建立后,黄埔学生军和后来的国民革命军均行举枪礼,并将举枪礼写入条例,如1929年颁布的《国民革命军陆军礼节》,规定国民革命军陆军礼节为立正、注目、举手、举枪、举刀等五种,并规定了行举枪礼的场合。但到30年代后,又将举枪礼改为扶枪礼。
黄埔军校学生举枪礼
中国人民解放军创建于“八一”南昌起义,起义部队来自国民革命军,以后的不同时期也有大量的起义部队加入人民军队序列,因此沿用了黄埔军校及北伐军的军礼,包括举枪礼。不过使用举枪礼的场合不多,一般只在检阅或迎送首长、外宾时用。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人民解放军仪仗队在迎接外宾时行举枪礼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规定:举枪礼用于阅兵式或者执行仪仗任务。
口令:向右看——敬礼。要领:右手将枪提到胸前,枪身垂直并对正衣扣线,枪面向后,离身体约10厘米,枪口与眼同高,大臂轻贴右胁;同时左手接握表尺上方,小臂略平,大臂轻贴左胁;同时转头向右注视受礼者,并目迎目送,右、左转头角度不超过45度。
礼毕时口令:礼毕。要领:将头转正,右手将枪放下,使托前踵(半自动步枪托底钣)轻轻着地,同时左手放下,成持枪立正姿势。
仪仗兵的举枪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