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4 待焊箍筋为半成品,应进行加工质量的检查,属中间质量检查。按每一工作班、同一牌号钢筋、同一加工设备完成的待焊箍筋作为一个梭验批,每批随机抽查5%件。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两钢筋头端面应闭合,无斜口;
2 接口处应有一定弹性压力。
4.4.5 箍筋闪光对焊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使用100kVA的箍筋专用对焊机;
2 宜采用预热闪光焊,焊接工艺参数、操作要领、焊接缺陷的产生与消除措施等。可按本规程第4.3节相关规定执行;
3 焊接变压器级数应适当提高,二次电流稍大;
4 两钢筋顶锻闭合后,应延续数秒钟再松开夹具。
4.4.6 箍筋闪光对焊过程中,当出现异常现象或焊接缺陷时,应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及时消除。
4.5 钢筋电弧焊4.5.1 钢筋电弧焊时,可采用焊条电弧焊或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电弧焊两种工艺方法。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电弧焊设备应由焊接电源、送丝系统、焊枪、供气系统、控制电路5部分组成。
4.5.2 钢筋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电弧焊时,应根据焊机性能、焊接接头形状、焊接位置等条件选用下列焊接工艺参数:
1 焊接电流;
2 极性;
3 电弧电压(弧长);
4 焊接速度;
5 焊丝伸出长度(干伸长)}
6 焊枪角度;
7 焊接位置;
8 焊丝直径。
4.5.3 钢筋电弧焊应包括帮条焊、搭接焊、坡口焊、窄间隙焊和熔槽帮条焊5种接头形式。焊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钢筋牌号,直径、接头形式和焊接位置,选择焊接材料,确定焊接工艺和焊接参数;
2 焊接时,引弧应在垫板、帮条或形成焊缝的部位进行,不得烧伤主筋;
3 焊接地线与钢筋应接触良好;
4 焊接过程中应及时清渣,焊缝表面应光滑,焊缝余高应平缓过渡,弧坑应填满。
4.5.4 帮条焊时,宜采用双面焊(图4.5.4a);当不能进行双面焊时,可采用单面焊(图4.5.4b),帮条长度应符合表4.5.4的规定。当帮条牌号与主筋相同时,帮条直径可与主筋相同或小一个规格;当帮条直径与主筋相同时,帮条牌号可与主筋相同或低一个牌号等级。
表4.5.4 钢筋帮条长度
注:d为主筋直径(mm)。
4.5.5 搭接焊时,宜采用双面焊(图4.5.5a)。当不能进行双面焊时,可采用单面焊(图4.5.5b)。搭接长度可与本规程表4.5.4帮条长度相同。
4.5.6 帮条焊接头或搭接焊接头的焊缝有效厚度S不应小于主筋直径的30%;焊缝宽度b不应小于主筋直径的80%(图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