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这些农业机械报废了怎么办?只能被当做废品处理吗?
丰景惠小编提醒诸位,农业机械一旦报废,别着急,可以享受资金补贴。近日,山东省启动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对省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提供补贴支持。
凡是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机械报废了,只有农机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对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能够提供农机牌证管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就可以申请这项补贴。
农机报废有年限要求。比如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0年,大中型拖拉机为15年,履带拖拉机为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为12年,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为10年,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为10年。
一些像没有达到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的农机、国家明令淘汰的农机具这些也可以申请此项补贴。
补贴额度
农机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单台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机主可以购买与报废种类和数量不同的农业机械。其中,个人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的农机数量最多5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的农机数量最多10台。
丰景惠再次提醒农机持有者们,补贴资金一般在每年6月、11月发放,大家记得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以免错失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