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目标责任制
1、项目开工前与公司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开工后,项目与各个 劳务班组之间、劳务班组与劳务人员之间,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目标进行层层分解。目标责任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 和义务。
2、项目制定相配套的考核办法,以确保项目的安全目标得以实现。
3、目标责任书在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各持一份。
4、对于工程承包方,项目与之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 任。
二、 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制度
1、项目在开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本项目成员对本工程范围内涉及到的活动、人员、设施产生的危险源进行辨识。
2、依据危险源造成事故的可能性,危险暴露的频繁程度、事故发生的所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评价出各类危险源的危险等级。
3、项目要对风险等级较大的危险源制定专用安全管理方案, 并严格执行(危险源为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坍塌)。
4、项目针对不同阶段、不同活动的一般危险源,采取有效顶防措施,降低风险等级,防止风险等级上升,达到预防的目的。
三、 应急准备与响应制度
1、项目针对施工过程中潜在的重大伤亡事故、 重火经济损失事故及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制定应急计划。
2、依据应急事故的范围,从人员、物资、设备、技术程序上做出 相应的准备工作, 并定期进行检查。
3、项目应明确一旦发生事故后,在对伤者进行救护的同时,如何以最快的速度, 向有关部门及个人反映。项目应急小组山项目管理人员组成。
4、项目有经过专业培训的消防人员、现场急救人员。
四、安全教育制度
1、凡新吸收或调换工作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经考试合格后,进入本岗位操作。
2、特殊工种操作工人参加劳动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 经培训考 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五、安全检查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要严格执行《施工安全十大禁令》,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规定。
2、各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 负责本组施工现场安全工作,检查本班组的安全情况,协助项目安全员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3、项目每月两次对脚手架、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项目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值日,发现隐患及时改正。
4、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施工员、安全员检查后方准允诈施 工,班组在班前、班后认真做好安全检查。
六、安全交底制度
1、单位工程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 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工人进行详细交底。
2、安全交底由施工员编写并进行交底工作,由安全员监督执行。
3、安全交底全面、仔细,有明确的指导性、 实用性、针对性。
4、安全交底采用书面形式,并履行签字乎续, 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各执一份,交底在施工前进行,班长将交底内容传达给班组的每位工人。
七、消防管理制度
1、消防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制定消防措施, 成立消防领导小组,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的消防工作的第一任 人。
2、采取预防火灾措施,特别是临时工棚、库房等附属工程的主要部分。按照有关消防条款,对易燃、易爆等火灾容易发生区域配 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
3、工作人员严禁在易燃、易爆处携带火种,对有机化工材料必须专人负责管理。
4、发生火灾,除及时报告“火警”外,应组织动员义务人员参加 扑火救灾工作,配合消防人员进行扑救火灾工作。
5、消防工作必须监督管理,对违反消防条例的行为及时制止。
八、安全设施验收制度
1、对于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脚手架、施工机具必须经项目或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
3、项目验收人员由管理人员及各班组长共同进行
4、验收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