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机检验
机械挖掘机的安全关系到土方建筑中在使用、操作和维护中消除或降低重大危险、危险状态或危险事件引起的风险的技术措施。机械挖掘机的检验标准是什么?机械挖掘机是怎么检验的?
机械挖掘机
机械挖掘机指由钢丝绳操作上部结构的挖掘机,主要用拉铲、正铲或抓斗进行挖掘作业;用夯板夯实物料;用钩或球进行破碎作业;以及用专用的工作装置及附属装置进行物料的搬运。
带拉铲设备的履带式机械挖掘机
带抓斗设备的履带式机械挖掘机
机械挖掘机检验标准要求1. 机械挖掘机检验-司机操作位置检验
-机械设备
驾乘式机器的司机位置宜安装司机室。
工作质大于 1 500 kg 和有司机位置的机应能配备司室工作质小于或等于1 500 kg的机器不要求配备司机室。
土方机械的设计,应确保当其用于有碎片飞溅危险的应用时(如使用液压),能够安装足够的保护装置。
-最小活动空间
司机的最小活动空间应符合 ISO 3411的规定。
司机位置的最小空间和操纵装置的位置应符合 ISO 6682 的规定
-运动部件
应采取措施避免从司机位置与运动部件(例如车轮、带或工作装置或附属装置)的意外接触。
-发动机排气
发动机排出的废气应远离司机和司机室进风口位置
-司机册的购存
应在司机位置附近设置一个安全存放司机手册或其他使用说明书的空间,如果司机位置无法上锁或无司机室,则该空间应是可以锁住的。
-锐边
司机位置处的司机工作空间(例如天花板,内仪表面板及到司机位置的通道)上不应出现任何外露的锐边或锐角。
-司机位置气候条件
司机室应保护司机免受可预见的不利天气的影响。应按规定安装换气系统、可调式采暖系统及玻璃除霜系统的准备。
-硬管和软管
司机室内装有液体压力大于 5 MPa 或温度大于 60 C的和软管。
-基本出入口
应提供一个基本出人口,其尺寸应符合 ISO 2867 的规定。
-备用出入口
应提供一个与基本出人口不同侧的备用出入口。其尺寸应符合 ISO 2867 的规定。可以采用一个无需钥匙或工具即可开启或移动的车窗或另一个车门。如果该出入口能在无需钥匙或工具情况下从里面开启,可使用插销。具有合适尺寸的可打碎的玻璃门窗也可以视为适合的备用出人口,前提是在司机室内提供必要的逃生锤,该逃生锤放在司机可及范围内。
-换气系统
换气系统应能以不小于43 m/h 的流给司机室提供过的新鲜空气。滤清器应按SO 10263-2进行试验。
-除霜系统
除霜系统应提供前后窗除霜装置,如通过采暖系统或专用除霜装置的方式。
-增压系统
若提供带增压系统的司机室,该增压系统应按 SO 10263-3 中的规定进行试验且提供的室内相对压力应不少于 50 Pa。
-车门和车窗
车门、车窗和活动挡板应牢固地约束在其预期的工作位置上。车门应通过刚性约束装置保持在其预期的工作位置,应将基本出入口保持安全开的位置设计为预期的工作位置,且从司机位置或司机人口平台处容易松开该约束装置。
车窗应安装安全或其他具有相同安全性能的料例。
前窗应安装电动刮水器和清洗器。
车窗清洗器的水箱应易于接近。
-内部照明
司机室应安装一个固定的内部照明装置,并在发动机熄火后,该装置仍应起作用,以便能对司机位置进行照明和阅读司机手册。
-司机的保护挡板
机械挖掘机应能安装司机的保护结构(顶防护装置和前防护装置)。制造商应提供保护结构(顶防护装置和前防护装置),并由用户根据存在的应用风险进行选择。
-落物保护结构(FOPS)
除 ISO3449 规定的例外情况预期在有落物危险场合使用的方机应做能安装落物保护结构(FOPS)的设计。
2. 机械挖掘机检验-司机的操纵装置和指示器-起动和停止装置
土方机械应安装起动和停止装置(如钥匙),起动系统应 SO 10264 定有的保护装置防止非授权使用。
土方机械应设计为,当起动或停止发动机时,机器、工作装置和附属装置在没有起动操纵装置的情况下不可能移动。
-意外操作
对因意外操作可能产生危险的操纵装置,应按使风险降到最低的原则进行布置或使其失效或加以防护,特别是在司机进出司机位置时,使操纵失效的装置应是自我激活,或者是由相关装置强行刺激激活。
-踏板踏板
应有合适的尺寸、形状且它们之间应留有足够的间距。踏板应有防滑表面并且易于清理。若土方机械的踏板和汽车上的踏板有相同的功能(离合、制动和加速)时,为避免因混而导致的危险,踏板应以同样的方式进行布置。
-附属装置紧急降落
如果发动机熄火,应能做到:
· 工作装置/附属装置下降落到地面/机架上;
· 从司机开动下降控制装置的位置可看到工作装置/附属装置下降:
· 排除工作装置/附属装置每一液压回路和气压回路中可能引起风险的残余压力。降落附属装置的措施及排除残余压力的装置可位于司机位置外,且应在司机手册中进行说明
-失控运动
由于滑移或缓动(例如由泄漏引起)或当动力供给中断时,除司机控制操作外,机器和工作装置或附属装置从固定位置的移动应控制在不对暴露人群产生危险的范围内
-视觉显示器/控制仪表盘、指示器和符号
· 无论白天黑夜,司机应能从司机位置查看到必要的机器正常功能的指示。应使眩光最小。
· 机器的正常操作和安全用控制指示器应符合 ISO 6011 中对安全及有关事项的规定。
· 土方机械用于视觉显示/控制装置的符号,如果适用,应符 ISO 6405-1 或S 6405-2 的规定。
-预期不从地面操作的驾乘式机器操纵装置,应提供使从地面提作纵装置的可能性最小的措施。
-非驾乘式机器应配备一个握持运行的装置,当司机解除控制时,该装置停止机器的运行和机具的危险移动。控制装置的设计应把机器意外向操作者移动所带来的危险计算在内。
3. 机械挖掘机检验-转向系统检验- 转向系统应确保转向操纵与 ISO 10968 规定的预期转向方向一致。
- 覆带式机器前进/倒退行驶速度超过 20 km/h的带式机器的转向系统应是平缓的。
4. 机械挖掘机检验-回转制动系统检验机械挖掘机应配备回转作业和停车制动系统。
5.机械挖掘机检验-提升系统检验-强制控制(提升/下降)
机械挖掘机的提升系统应配备制动器,在松开手柄或踏板后应立即启动制动器制动系统应在动力丧失或强制控制下降的情况下自动启动,并且不应影响挖掘机作业稳定性,制动系统应能够保持 4.8 规定的额定载荷
-自由放落操作
机械挖掘机的提升系统应配备制动器,并在下列情况下立即启动:--脚踏板的相应操作;
松开手动操纵杆。
制动器应设计成可对运动中的载荷进行连续制动。导索器应设计成防止钢丝绳上升或下降失控
-切换
在从强制控制操作切换到自由放落操作时,不应有载荷下落的情况。
-动臂
机械挖掘机的动臂在突然卸载的情况下,应受保护不致回弹动臂应配备限位开关以避免反向超载。
动臂各部分的连接(螺栓)应设计成无需人员站在动臂下面即可进行安装和拆卸。
-钢丝绳
应根据下表确定机械挖掘机钢丝绳的安全系数。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
-钢丝绳卷筒和钢丝绳滑轮
· 钢丝绳券筒和钢丝绳滑轮的设计和制造应避免钢丝绳损坏和钢丝绳导套滑离或脱开。
· 钢丝绳卷筒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应至少为 20 : 1。
· 钢丝绳滑轮在绳槽处测量的钢丝绳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应至少为 22:1。拉铲钢丝绳的导索器,导绳滑轮和辅助钢丝绳除外。
· 卷边轮缘,绞盘卷筒的边沿应至少为钢丝绳直径的 1.5 倍。
6. 机械挖掘机检验-限制装置检验-载荷力矩限制器
在物料搬运工况,提升系统和动臂起重系统应配备一个避免过载的载荷力矩限制器,载荷力矩限制器应设定到 4.8 中规定的额定载荷,公差为十10%。载荷力矩限制器运行后,应能降低载荷力矩4.7.2 提升限位开关。
在物料搬运工况中,机械挖掘机应配备提升运动的限位开关。在限位开关动作后,动臂应能降下。
-动臂提升系统的限位开关
机械挖掘机的动臂提升系统应配备限位开关以避免动臂反向超载。在限位开关起作用后,动臂应能降下。
7. 机械挖掘机检验-稳定性检验-在司机手册中制造商规定的维护、组装、拆卸和运输作业条件下,设计和制造的带工作装置和附属装置,包括可选装置的土方机械应提供足够的稳定性。用于增加土方机械在作业模式下稳定性的装置应安装一个联锁装置或单向阀,以在软管失效或满油时将其固定到位。
-拉铲铲斗,拉铲工况的机械挖掘机的作业能力应为下列二者中的较小者:
a)按计算的倾翻载荷 P的75%;
b)绞车最大提升能力。
拉铲铲斗的容量标定应由制造商确定
-抓斗和正铲
抓斗和正铲工况的机械挖掘机的作业能力应为下列二者中的较小者:
· 按计算的倾翻载荷 P的66%;
· 绞车最大提升能力。
正铲的容量标定应根据ISO 7546 确定,抓斗的容量标定应由制造商确定。
以上是机械挖掘机检验标准及方法,更多工业产品检验,挖掘机检验,请联系测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