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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崇尚法家,注重以法治国。
人们生活的各方面都有严厉的法治规范。
而在入朝为官的规定上,更是严厉。
这不仅体现在对官员私德的要求上,在其婚姻家庭方面也作出相关规定。
而后,汉代承袭秦时制度,对官吏婚姻方面有诸多约束。
甚至相比如今公务员结婚背调,更加严厉。
那么,秦汉时,具体对官吏的婚姻有哪些约束呢?
想走捷径当官,入赘可以吗在秦汉时期,不想努力了,想像《狂飙》当中的高启强一样找个大嫂,当上老大吗?
答案是,不可以。
在岳麓秦简当中有明确的记载,赘婿是不能当官吏的。
虽然高启强不是完全的赘婿。
不过在秦汉时,任何倚借女方家的行为,也是被绝对禁止的。
即使有能力,但只要有赘婿这一身份,为官之路就断绝了。
而在秦汉时,为什么会专门针对赘婿这一身份作出限制呢?
因为在古代,生产力水平低下。
普通人家本着绵延血脉、添丁加口的想法,生儿育女往往无甚节制。
再加上有重男轻女思想,平民百姓对生子期盼有加。
可等子孙长大成人,到了娶妻生子之时,一家兄弟众多。
父母的积蓄不能给每个儿子都备下聘礼,娶上媳妇。
再有商鞅在推行变法时,有一条分异令。
即,“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
就是说,一个家庭有两个以上成年兄弟还不分家的话,这家的赋税需要翻倍。
综上,一家兄弟之中,有人入赘为婿,有人承父业成家。
《汉书·贾谊传》中有记载:“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
赘婿作为一种社会群体,长期存在。
但显然,他们的社会地位又十分低下。
因此,官府出明文,将他们与商人,贪财又懒惰之人并列一起,禁止他们做官。
不仅如此,从睡虎地出土的秦墓竹简之中,可看到对其子孙更严厉地限制。
赘婿之子,三代以内,不得为官。
与此同时,三代之后要在户籍上写明为赘婿某叟之曾孙,才可以出仕为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