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艺术类大学有哪些,广州市高校排名一览表

首页 > 教育培训 > 作者:YD1662023-05-03 11:06:16

八、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财政厅下发的粤价[2013]34号、粤价[2007]186号文件执行。学费:“理论类”美术学(美术史)、艺术管理专业学费为10000元/生•学年,其它各专业学费为15000元/生•学年,均不含住宿费。住宿费:普通学生公寓四人间1500元/生•学年;普通学生公寓五人间1200元/生•学年。若有变动,按物价局最新标准执行。

九、奖、助学措施

按国家政策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缓”等为主要内容的奖学与资助工作体系,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与资助,具体措施可在学校官方网站查阅。

十、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招考办法

1、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计划

凡符合教育部关于“2023年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办法”规定的要求,并填报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并达到最低录取标准“2、2、1、1”,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1级及以上,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我校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详细招考办法及考试大纲以我校正式公布的《广州美术学院2023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招生章程》为准。

2、招收澳门保送生计划

凡符合教育部关于“2023年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澳门保送生”规定的要求,并填报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专业考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详细招考办法及考试大纲以我校正式公布的《广州美术学院2023年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澳门保送生简章》为准。

3、招收台湾学测生计划

凡符合教育部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办法”规定的要求,并填报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专业考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详细招考办法及考试大纲以我校正式公布的《广州美术学院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为准。

4、全国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计划

凡符合教育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规定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专业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统考科目成绩总分达到全国联招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在投档考生中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详细招考办法及考试大纲以我校正式公布的《广州美术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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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他

1、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请仔细确认并保存,如信息填写有误,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凡参与我校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校考的考生,均视为已详细阅读《广州美术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并充分理解和认可所述的各项要求和规定。

3、我校从未委托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代理工作,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不要轻信谣言,防止上当受骗。如需了解我校招生详细情况,可关注广州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官微(GAFA_ZS)或登录广州美术学院招生考试中心官方网页查询

网址:http://zs.gzarts.edu.cn/,

咨询电话:020-39362077、020-84017740,

邮箱:zsb@gzarts.edu.cn。

4、如遇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政策调整,或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我校将调整相关考试方案。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将在广州美术学院官方网站和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大学城校区: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邮编510006

昌岗路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邮编510260

招生部门:广州美术学院招生考试中心

* 020-39362077 020-84017740

咨询邮箱:zsb@gzarts.edu.cn

官方网址:http://www.gzarts.edu.cn

*GAFA_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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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考试大纲

“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1 《色彩》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观察、感受和色彩表达能力,要求考生较熟练地掌握色彩基本规律和基本技能。

2、考试范围:人物头像写生

3、工具材料:

(1)水彩、水粉或丙烯颜料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8开水彩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3小时。

5、评分:满分为100分。

6、评分标准:

(1)运用色彩进行构图的能力;

(2)运用色彩塑造形体的能力;

(3)运用色彩对比关系表现色调的能力;

(4)处理整体与局部的能力;

(5)审美趣味以及驾驭工具材料的技能。

“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2 《速写》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观察和表达能力,要求考生用简练、概括的手法,准确、生动地把握人物的形象、动态、比例等造型特征。

2、考试范围:人物写生

3、工具材料:

(1)铅笔、炭笔、炭精棒等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8开素描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40分钟。

5、评分:满分为100分。

6、评分标准:

(1)对人物的形体比例和结构特征有一定的感受和理解;

(2)对对象有较独特的感受并能捕捉到对象的基本性格特征及造型特征;

(3)构图合理,生动、丰富,并有一定的美感;

(4)能较熟练地运用工具、材料,有一定的表现技巧能力。

“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3 《素描》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造型能力,要求考生能明确地表达视觉感受和对造型的理解。

2、考试范围:人物头像写生

3、工具材料:

(1)铅笔、炭笔、炭精棒等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8开素描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3小时

5、评分:满分为100分。

6、评分标准:

(1)画面整体、造型语言明确;

(2)构图合理,比例和形体结构关系准确;

(3)画面具有空间感、体积感和质感;

(4)能较好把握画面整体关系,主次关系处理协调;

(5)所表现的对象造型特征把握准确、表现语言独特;

(6)工具材料运用熟练、具有较强的表现力。

“设计类”专业考试科目1 《设计素描》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对生活的观察与记忆能力,对其中细节的理解与组织能力,以及画面的综合表达能力。

2、考试范围:生活图片或资料

3、工具材料:

(1)铅笔、炭笔、钢笔、签字笔等自选,不得使用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的绘画材料;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8开素描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1小时30分钟

5、评分:满分为100分。

6、评分标准:

(1)准确把握造型元素的构成逻辑、材质特点及空间关系,并体现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2)构图合理,具有一定的画面组织能力;

(3)工具材料运用熟练。

“设计类”专业考试科目2 《色彩表达》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用色彩表现生活的能力,包括对色彩感觉的敏锐度、色彩关系处理、色彩归纳、细节与质感的把握,以及画面的综合表达能力。

2、考试范围:生活图片或资料

3、工具材料:

(1)彩铅、马克笔、水粉、水彩或丙烯颜料等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8开水彩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1小时30分钟

5、评分:满分为100分。

6、评分标准:

(1)色调明确,色彩关系协调且富于变化,能体现良好的色彩意识、组织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2)能敏锐把握造型元素的形体特征及细节,并能准确表达;

(3)色彩表现技法多样、丰富、合理。

“设计类”专业考试科目3 《创意设计》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设计创意和设计表达能力,包括主题理解、创意构思、形态组织;以及对生活常识,设计问题的认识理解。

2、考试范围:形态构成

3、工具材料:

(1)铅笔(含彩铅)、钢笔、马克笔、水粉、水彩等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1张4开试卷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3小时

5、评分:满分为100分。

6、评分标准:

(1)准确理解文本资料内涵,文字表述清晰,体现一定的设计意识和想象力:

(2)画面完整丰富,创意独特,具有一定的表现能力;

(3)图形与色彩、平面与空间、具象与抽象等关系的组织与构建合理。

“书法类”专业考试科目1 《书法》

1、考试目的:考查考生对书法作品的临摹能力,及书法创作能力。

2、考试范围:

临摹:按考场提供的碑帖,完成临摹作品一张;

创作:在篆、隶、楷、行、草五种书体中选择两种书体,完成指定内容的创作作品两张。

3、考试要求:

(1)章法完整,布局合理;

(2)结体能较好地把握平正与变化的关系;

(3)笔法能够表现提按、使转等书写技巧。

(4)无论临摹或创作,均不得在落款中写姓名、字号,不得使用印章

4、工具材料:

(1)自带毛笔、墨汁、画毡、墨碟等用具;

(2)纸张:四尺三开宣纸(由考场提供)。

5、考试时间:3小时。

6、评分:满分为150分。

7、评分标准:参照考试要求,从章法、结体、笔法三个方面进行有效评分。

“书法类”专业考试科目2 《线描》

1、考试目的:考查考生线描造型的能力,侧面折射考生对文字造型的理解和把握。

2、考试范围:人物及场景临摹、写生或默写。

3、考试要求:

(1)准确地用线条概括对象;

(2)线条流畅富有张力,体现线性语言的本质作用;

(3)体现一定的艺术表现能力。

4、工具材料:

(1)自带毛笔、墨汁等用具;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纸张:8开素描纸(由考场提供)。

5、考试时间:40分钟。

6、评分:满分为50分。

7、评分标准:参照考试要求,从生活感受、线性造型、工具材料、艺术表现四个方面进行有效评分。

“书法类”专业考试科目3 《篆刻》

1、考试目的:考查考生的篆刻能力。

2、考试范围:按指定内容刻制朱文、白文各一方。

3、考试要求:

(1)章法完整,布局合理;

(2)篆法具备入印篆的要求,能较好地把握平正与变化的关系;

(3)刀法能体现出冲刀、切刀等刻制技巧;

(4)刻制完成后,印稿要盖的清晰;

(5)不能带工具书进入考场,考场提供篆书参考字样。

4、工具材料:

(1)自带刻刀、印泥、砂纸、毛笔、墨汁、墨碟等用具;

(2)石料(由考场提供);

(3)纸张:A4宣纸(由考场提供)。

5、考试时间:3小时。

6、评分:满分为100分。

7、评分标准:参照考试要求,从章法、篆法、刀法三个方面进行有效评分。

—END—

来源:广州美术学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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