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班主任安全职责:
⑴经常清查本班的教室门窗、玻璃、风扇、电源、黑板、桌椅、栏杆等是否破损、牢固,及时排查并报告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
⑵经常利用班会、晨会、思品课等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安全自我防范意识,加强课间、午间活动管理,杜绝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⑶学生上早操、升旗、参加集会等集体活动时,班主任应与学生同行,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下楼梯,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不安全事故。
⑷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及学校有关安全工作制度,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如实上报学校,不得隐瞒、拖延。对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应及时送校医室,并通知家长。
⑸班级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事前申报学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活动要坚持“徒步、就近”,要精心组织,落实安全措施,并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⑹班主任不得向学生推销过期、变质食品和保健用品,不得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
⑺教育学生不要参加抢险、救灾等危险性活动。
第十二条 科任教师安全职责:
⑴坚持落实讲课前学生人数清点制度,如发现学生缺席,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查明原因。
⑵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⑶每天下午最后一课的课任教师应负责对学生一分钟的安全教育。
⑷对学生课间的不安全活动应及时制止,发现校园设施的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第十三条 体育教师安全职责:
⑴坚持体育课上下课整队并且清点人数的制度,并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⑵体育教师负有维护教学场地、体育器材、设施不受外界因素干扰的职责。对设施有不安全因素的,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⑶对体育课堂上学生攀高、擅离体育场地等一些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
⑷体育教师应当按照体育运动规律和规定的教学工作计划开展活动。
⑸不得私自向学生推销各类体育用品。
⑹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遇学生发生意外事故的,应及时把学生送往校医室或就近送往医院救治。
⑺应了解所教班级特殊体质学生的情况并妥善处理。
第十四条 实验室人员安全职责:
⑴高度重视安全,做到“五防”、“四关”。五防:防火灾、防盗窃、防漏水、防腐蚀、防中毒;四关:离室时要关水、关电、关仪器、关门窗。
⑵实验仪器、药品、危险品应当分类存放在安全地点。
⑶教育学生规范实验操作。
⑷学生在实验操作时,管理人员不得离开实验室,应做好巡视指导工作。
第十五条 图书管理员安全职责:
⑴严格执行图书管理制度,坚守岗位,负责图书室的管理,保持图书清洁、整齐、通风,防止图书霉烂、虫蛀和火灾。
⑵上下课时,协助课任教师做好学生在楼梯和走廊通行时的疏散工作。严防学生由于拥挤而造成的相互践踏伤亡事故。
第十六条 医务室校医职责:
⑴结合季节性流行病、传染病,上好健康教育课。并做好对传染病者做到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早期隔离工作。
⑵织好每年一次学生体检工作,及时做好疾病矫治工作。有计划、有系统地向学生宣传卫生常识,培养卫生习惯,以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⑶指导并监督学校食堂卫生,对膳食管理人员、炊事员进行必要的卫生教育,防止食物中毒。
第十七条 食堂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⑴严格把好三关:食品采购、餐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
⑵做好食堂人员的晨检工作。如发现有身体不适人员应及时劝其休息,不得进入食堂。
⑶定时组织食堂人员学习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和安全教育。
⑷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食堂。
⑸按行业规定执行操作程序,确保食品加工卫生,要做好个人卫生工作、食堂保洁工作和餐具消毒工作,保证无鼠、无蝇、无蟑、无卫生死角。
⑹炊事班每天下班前需检查锅炉、水源、电源有无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