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一是「子婿日」,是岳父宴请女婿的日子。初九庆祝「天公生日」剩下的食物,除了在初十吃了一天外,还剩下很多,所以娘家不必再破费,就利用这些剩下的美食招待女婿及女儿,民歌称为「十一请子婿」。
十二至十五
过了正月十一,人们开始准备庆祝元宵佳节,从正月十二开始选购灯笼,搭盖灯棚。童谣是这么唱的:「十一嚷喳喳,十二搭灯棚,十三人开灯,十四灯正明,十五行月半,十六人完灯。」正月十五就是「元宵节」了,它是一年中第一个月圆之夜,也是大地回春的夜晚,又称为「上元节」。元宵燃灯的风俗起自汉朝,这一天少不了还要吃元宵、汤圆。而正月十六夜则是小孩的节日,所有的小孩拿出自己的灯笼对着别人的重重一撞,然后笑哈哈的看着别人的灯笼着火,这个叫做「碰灯」。讲究的是今年的灯笼不能留到明年,必须以「碰灯」的方式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