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能较快融入新的人际关系环境”作为健康领域的学习与发展目标,主要是从心理健康的角度来考虑的,因为幼小儿童的情绪状态是与人际关系密切相关的,能较快融入新的人际关系环境,意味着安全感、信任感的建立,也意味着情绪的安定。
从幼儿社会领域学习和发展的特点来看,它跟其他领域的学习与发展是密不可分的,常常伴随着其他领域的学习与发展。
《指南》没有把自我的问题作为一个子领域单列出来,并不是因为它不重要,而是因为如果把“自我”单列,那么与“自我”同等重要的对他人的态度、行为必然也要单列。否则,只突出“自我”,不突出“他人”,不仅与我们的文化和价值观不一致,而且是不科学的,因为“自我”是相对他人而存在的,正如心理学家米德所指出的那样,“自我只存在于一定的与他人的相互关系中”。自尊、自爱与尊重、关爱他人都是一个人应该具备的品质。
《指南》把有自尊、自信、自主的表现和关爱尊重他人一起放在“人际交往”子领域下,作为在交往过程中的“产品”,是有一定根据的,而且反映了幼儿的年龄特点。大家都知道,幼儿自我评价的特点之一,就是模仿别人的评价。这恰恰反映了幼儿自我发展的特点。
关于自尊、自信、自主是不是可以教的问题,可以说,传统意义上的“教”一般是不能奏效的,自尊、自信、自主不是教出来的。自尊自信属于自我系统中的情感态度层面,而情感态度类目标的形成路径主要是体验,是在交往过程和各种活动过程中的成功体验。我们看到一些教师常常用讲故事的方式来培养幼儿的自尊自信,但可以说这种方式基本无效。尽管这类故事可能让幼儿知道自尊自信很重要的道理,但千万不要认为幼儿懂得了这个道理就能增强自尊心和自信心。因为自尊自信的形成路径不是这样的。
《指南》相关建议中提出“能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幼儿,使幼儿切实感受到自己被尊重”,这是幼儿自尊形成的必要条件;“对幼儿好的行为表现多给予具体、有针对性的肯定和表扬,让他对自己的优点和长处有所认识并感到满足和自豪”,这可以说是幼儿自信形成的必要条件。当然,不止这些。教师充分了解和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在教学过程中根据幼儿的实际情况“调整难度,让他感受经过努力获得的成就感”,同样有利于发展他们的自尊与自信。
幼儿社会领域的学习与发展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所包括的内容极为丰富,而不同的内容往往又有各自不同的发展规律和特点。
《指南》所指出的,幼儿社会领域的学习“主要是在日常生活和游戏中通过观察和模仿潜移默化地发展起来的”。
模仿,即自觉或不自觉地重复他人的行为,它是幼儿社会学习的基本方式之一。模仿的行为模式可以是行动类的,也可以是态度类的;模仿的榜样可以是现实生活中的真人真事,也可以是电视、图书、故事中的虚构形象
环境的同化作用是幼儿社会学习的另一种重要方式。它指的是幼儿的态度和行为受周围其他人的影响而逐渐变得与其相似的现象,即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同化中含有模仿的因素,但更强调团体行为和情感态度的感染与熏陶。
奖励或惩罚也是社会学习的重要方式。在社会学习过程中,幼儿的行为往往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并伴随不同的情感体验,这些结果和体验会对其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一般而言,带来益处和愉快体验的行为会得到增强,带来坏处和消极体验的行为会减弱甚至消失。改变幼儿行为的结果和体验可以是直接的,即自己亲身感受的(如自己经常争抢玩具而被同伴孤立),也可以是间接的(看到小朋友因帮助别人而受到大家的赞赏);可以来自外部(如成人的表扬或批评),也可以是自我强化(如同伴一起游戏时的快乐,做了好事之后的自我满足感和自尊感)。
需要注意的是,外在的奖励固然也能增强幼儿正向的行为,但是只有最终唤起幼儿内在的自尊和自我满足的奖励才是最有效的。否则奖励就会变成一种贿赂和交换,反而产生不良后果。
另外,体验也是幼儿社会学习的重要方式。《指南》社会领域的教育建议中经常出现“感受”“体会”等词,说的都是体验这种学习方式。体验是主体亲历某件事并在此过程中对事物产生真切的感受,从而形成某种态度和认识的过程。这种感受和领悟是直接的,往往也是深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