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入园年龄新规定,幼儿入园年龄新规定2023

首页 > 教育培训 > 作者:YD1662023-07-30 06:45:26

幼儿园入园年龄新规定,幼儿入园年龄新规定2023(1)

黄山市屯溪区2023年区直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

幼儿园入园年龄新规定,幼儿入园年龄新规定2023(2)

为平稳有序做好屯溪区2023年区直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屯溪示范幼儿园:小班245人

屯溪示范幼儿园宇隆分园:小班70人

江南幼儿园:小班70人

龙山幼儿园:小班70人

九龙幼儿园:小班70人

尤溪幼儿园:小班70人

屯溪示范幼儿园率水分园:小班140人,托班25人

二、招生对象

1.入园年龄:

小班为年满三周岁适龄儿童(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

屯溪示范幼儿园率水分园托班为年满两周岁半适龄儿童(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2.幼儿户籍:屯溪区(不含安徽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潭镇)。

3.体检合格,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

三、招生办法

1.2023年区直公办幼儿园招生使用“黄山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及幼儿园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经初审符合条件的预报名人员以公开摇号的形式确定入园资格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若网上预报名人数未超过该园招生计划数,符合条件的全部录取。

2.获得下列荣誉及特殊贡献人员子女(屯溪户籍,不含安徽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潭镇)采取现场预报名、审核确认公示后直接录取的方式进行。经公示无异议的,以父母房产等为调配依据,采取就近原则直接录取入园,录取人员占幼儿园招生计划名额。具体人员范围如下:

(1)2019年以来(近五年)获屯溪区委区政府、黄山市委市政府、安徽省委省政府、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不含单项或专项工作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行业、部门颁发的相关及其他荣誉除外);

(2)2019年以来(近五年)获“黄山好人”和黄山市市级及以上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称号先进人物;

(3)经屯溪区人才办申报认定的引进类高层次人才(含外地户籍);

(4)烈士;

(5)符合《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在学前教育方面优待范围的(含外地户籍);

(6)符合《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在学前教育方面优待范围的(含外地户籍);

(7)符合《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政联〔2021〕1号)、《黄山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黄拥办〔2022〕9号)在学前教育方面优待范围的(含外地户籍)。

四、招生流程

1.招生公告发布

屯溪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服务栏目统一发布区直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区直各公办幼儿园在园宣传栏、公众号同步发布。

2.预报名登记

预报名获取登记号, 逾期不再受理。预选择在区直公办幼儿园就读的从屯溪示范幼儿园、屯溪示范幼儿园宇隆分园、江南幼儿园、龙山幼儿园、九龙幼儿园、尤溪幼儿园、屯溪示范幼儿园率水分园七所区直公办幼儿园中选择一所幼儿园进行网上预报名。双胞胎(多胞胎)同时获取一个登记号参与报名摇号。

(2)符合条件的相关荣誉及特殊贡献人员请于2023年5月22日—5月23日携带相关荣誉和特殊贡献佐证资料以及入园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父母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至屯溪区教育局1035室报名,逾期不再申报和认定。

3.材料审核

各幼儿园于5月28日—5月31日对网上预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初步审核。对提交材料不详实、有疑义的,要求监护人携带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复审,未按时复审的视为放弃摇号资格。

获得相关荣誉及特殊贡献人员子女的材料报名时现场审核认定,审核后相关信息在屯溪区人民政府网站 > 政务服务 > 便民服务 > 教育服务 > 公示公告栏目公示3天。

4.公开摇号

各园根据招生计划及获得相关荣誉及特殊贡献人员适龄子女认定结果确定最终摇号学位数,并于6月7日前在摇号方案中予以公告。6月10日前完成各区直公办幼儿园公开摇号工作。

预报名人员凭系统获取登记号参与摇号,各园摇号工作由公证处提供专用设备,摇号过程全程录像;摇号结果由公证员现场公证。

本次区直公办幼儿园招生与市直公办幼儿园招生采用同一预报名系统,报名信息及摇号结果共享,已被区直公办园录取的幼儿,将不再参与市直公办幼儿园摇号。中签名额不得变动调整。

5.资格确认

摇号结果公布后,登记号摇中的幼儿监护人在各园规定的资格确认时间携带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及幼儿户口簿原件到幼儿园现场参加入园资格确认,无故逾期未参加视为自动放弃。

五、监督管理

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本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证处进行公证。凡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等环节中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等恶意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六、有关说明

屯溪示范幼儿园率水分园位于率水桥西侧,是一所新开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2023年秋季开设小班4个,托班1个。小班收费标准参照屯溪示范幼儿园执行,托班保教费收费标准略高于小班收费标准(待发改物价部门审核后确定)。该幼儿园因建设施工进度原因,秋季开园时间可能会延后,最迟开园时间为10月,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黄山市示范幼儿园

2023年新生招生公告

黄山市示范幼儿园秋季新生招生即将开始,为了确保招生工作正常有序,现将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小班幼儿175名(含特殊贡献人员适龄子女)。

二、招生条件

1.年龄: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2.户籍:屯溪区户口;

3.体检合格,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

三、招生程序

(一)网络登记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26日、27日(7:00-24:00)

2.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监护人请关注黄山市示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统一登录“黄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及幼儿园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线上预报名登记。

网址:http://223.240.123.196:8000/stulogin

备注:幼儿监护人选择幼儿园进行预报名登记,双胞胎(多胞胎)同时获取一个登记号参与摇号。

(二)摇号录取

如登记幼儿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则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摇号录取)。摇号工作一次性完成,不再补录。

备注:参与摇号的号码为监护人网络登记时电脑自动生成的序号,摇号具体方案于2023年6月12日前在黄山市示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注意查看。

(三)资格复审及报名注册

中签的幼儿家长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如下:

1.网络登记报名信息表;

2.幼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监护人及幼儿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监护人、幼儿户口信息的页面);

4.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5.幼儿预防接种证原件;

6.幼儿入园健康体检表(近一个月内)。

幼儿园将对监护人提供的所有材料进行再次审核,证件齐全、材料真实,予以录取,进行报名注册。

特别说明:统一平台内的报名信息及摇号结果共享,已被平台内其它公办园录取的幼儿,将不再参加本园的摇号,中签名额不得变动调整。

四、关于特殊贡献人群适龄子女招生

根据相关部门关于做好特殊贡献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规定,特殊贡献人员的适龄子女相关信息审核后,将对外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直接录取。录取工作在摇号招生工作前完成。

(一)特殊贡献人员范围

1.烈士子女;

2.军人子女,符合《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政联〔2021〕1号)、《黄山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黄拥办〔2022〕9号)在学前教育方面优待范围的(含外地户籍);

3.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要求执行;

4.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要求执行;

5.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市人才办相关要求执行;

6.2019年以来(近五年)获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不含单项或专项工作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行业、部门颁发的相关荣誉除外)子女;

7.2019年以来(近五年)获“黄山好人”和黄山市市级及以上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称号先进人物子女。

(二)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备注:逾期不再接受线下报名,并视为放弃直接录取待遇。

(三)报名材料

1.特殊贡献人员证明材料;

2.幼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监护人及幼儿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监护人、幼儿户口信息的页面);

4.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5.幼儿预防接种证原件。

咨询电话:2314884(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

黄山市示范幼儿园

2023年5月18日

幼儿园入园年龄新规定,幼儿入园年龄新规定2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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