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沈阳日报-沈阳网】
4月3日,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从沈阳市财政局了解到,为提高育龄夫妇生育的积极性,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的发生,降低育儿成本,改善沈阳市人口结构,市财政局积极筹集财政资金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促进沈阳市人口均衡发展。
一是保障新生儿遗传病筛查。通过了解孕产妇及新生儿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需求,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市财政局安排补贴资金用于免费开展多种遗传病筛查,降低新生儿缺陷发生率。
二是支持建立育儿补贴制度。结合沈阳市往年生育三胎人数进行调研测算,按照补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原则,建立家庭育儿补贴制度。市财政局安排补贴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每月发放500元三孩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周岁止,进一步降低三胎家庭负担,提高生育积极性。
三是推动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市财政局安排补贴资金参照普惠幼儿园补贴标准对提供普惠托育服务的托育机构分级给予补助,按照质量评估一等园每孩每月365元、二等园每孩每月240元、三等园每孩每月200元的标准发放托位补助金。通过支持普惠托育机构建设,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推进“一老一幼”关爱行动。
四是落实新生儿参保政策。完善新生儿参保及待遇落实政策,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后,其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进一步健全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制度。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刘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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