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简易预测学详解
在简易预测学原理(公式)中,把所做事情的目的、过程与结果三个要素简要地分为正负或好坏,并且采用“正正为正、正负为负、负正为负、负负为正”的原理推算出结果,但这只是原理而已,在实际预测时,并非这样简单直接。
那在具体进行预测时,怎样定位这三个要素的正负性或好坏性,以及怎样预测?下面用如附图所示的“做事三要素示意图”进行逐一详解。
此图非常重要,在以下叙述的有关章节随时提及,因此,读者最好将其铭记于心。为了便于阅读以下内容,特将此图附列于最后一页。
第一节 目的
目的,就是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比较在意或重要的所要做的事情,而且是当事人“认为可以”开始着手做,但对结果没有绝对把握确定成败的事情,是做事三要素的首要要素及起始点,如附图的A所示。
目的正负或好坏的定义非常重要,是决定做事是否成功的首要要素。若要定义目的的正负或好坏,首先必须充分理解目的的种类,才能进行定义。
一、目的的分类
任何一种预测学,如命理、手相、面相、风水、测字、六爻算卦、梅花易数、六壬占测、奇门遁甲等,原则上不论做什么事情都可以预测,但相对预测短期的事情准确度较高,预测长期的事情准确度较低。对于违法、违理的事情不建议预测,如前述,即使是赌博之类的事情,也不宜预测,如果真要预测,要用“否定之否定”原理判别。除此之外,可以预测的事情较多,只是这些事情相对日常工作、学习、生活比较重要及在意。简易预测学,也不例外。
在这诸多的事情中,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可以把做事的目的分类成许多种,如主动型目的、被动型目的、人为型目的、天赐型目的、可为型目的、不可为型目的、内行型目的、外行型目的、表象型目的、实质型目的、表里如一型目的、表里不一型目的、初始目的、一时目的(阶段目的)、最终目的等。由于按照不同的方法进行分类,所以,可以将要做的某件事情用不同类型的几种目的来界定。犹如一个人,如果从不同角度去看,他(她)有儿子(女儿)、丈夫(妻子)、父亲(母亲)等身份。也就是说,目的的分类不只是树状的,而且还是网状的。
(一)按做事是否主动区分
目的可分为“主动型目的”和“被动型目的”。主动型目的也可称做“人为型目的”,被动型目的又可称做“天赐型目的”。
1.人为型目的:可分为“可为型目的”和“不可为型目的”。
2.天赐型目的:可分为“天赐良机”和“飞来横祸”。所谓的“天赐良机”有时也可能是不可为型目的,如拾得巨款不能私吞及遇他人行贿不能受贿等。
(二)按做事是否内行区分
目的可分为“内行型目的”和“外行型目的”。
(三)按做事表里区分
目的可分为“表象型目的”和“实质型目的”。
1.表象型目的:或可称做“初始目的、阶段目的”。
2.实质型目的:亦可称做“最终目的、真实目的”。
但表象型目的与实质型目的是做一件事情不可分割的表里两面,故又有“表里如一”和“表里不一”两类,亦即可分为“表好实好、表好实坏、表坏实好、表坏实坏”四种。
二、分类目的详解
(一)人为型目的
人为型目的是主动型目的,是当事人“谋划已久”而且“认为成熟”可以开始着手实施的一个目标、项目、规划等,也叫做事的初心、初衷,如求财、求学、晋升、购物、交友、拜师、恋爱、婚姻等。人为型目的有可为与不可为及内外行、表里的区别。
1.可为型目的:是可做之事,属合法、合理之事。有可能是表里如一、表里不一型目的。如求财、求学、晋升、购物、交友、拜师、恋爱、婚姻等。
2.不可为型目的:是不可做之事,属违法、违理之事。一般不是表里如一型目的,而是“表里不一”之“表好实坏”型目的。如非法求财、用钱、晋升等,以及不良用心地交友、拜师、恋爱、婚姻等。
3.内行型目的:是当事人对所做之事比较在行或专业的目的,一般属于好事,原则上是可为型目的。如求财、求学、晋升等。
4.外行型目的:是当事人对所做之事不在行或非专业的目的,一般属于“不好”之事,通常还是属于可为型目的。如购物、交友、拜师、恋爱、婚姻等。
5.表象型目的与实质型目的:“表象型目的”就是表面的目的,原则上是可为型目的,也有可能是内行型目的,如求财、求学、晋升、购物或用钱、交友、拜师、恋爱、婚姻等;“实质型目的”就是暗藏的目的,是不可明说或不可告人的目的,有可能是不可为型目的,但也可能是内行型目的,如求财、求学、晋升、购物或用钱、交友、拜师、恋爱、婚姻等。
因表象型目的与实质型目的不可分割,故有“表里如一”和“表里不一”两类,亦即有“表好实好、表好实坏、表坏实好、表坏实坏”四种。
“表里如一”型目的有可能是可为型目的,“表里不一”型目的有可能是不可为型目的;亦即“表好实好、表坏实好”型目的是可为型目的;“表好实坏、表坏实坏”型目的是不可为型目的。
具体而言,最终结果(最终目的)只要不是违法、违理的目的即是可为型目的,否则,就是不可为型目的。
(二)天赐型目的
天赐型目的是被动型目的,原则上是“意想不到”的“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做出决定,否则转瞬即逝或酿成灾祸。它只有“天赐良机”和“飞来横祸”两类,如求财、晋升、交友、恋爱等属于天赐良机,如疾病、车祸、被绑架勒索、敲诈、要挟、伤害等属于天灾人祸。
对于天赐型目的,因与人为把控因素密不可分,故又有“把握良机、错失良机、转危为安、临危消沉”四种。
1.天赐良机:原则上是件好事,但又有“把握良机”和“错失良机”两种,只有把握良机才是真正的好事,如求财(财来)、晋升、交友、恋爱等。
2.飞来横祸:原则上是件坏事,并且相对当事人是外行的事,但又有“转危为安”和“临危消沉”两种,转危为安最终也属于好事,临危消沉则绝对是坏事,如疾病、车祸、被绑架勒索、敲诈、要挟、伤害等天灾人祸。
综上所述,无论什么目的,对于当事人都有内外行之分,内行型目的一般是对当事人有利的事情,如售物、求财、求学、晋升等;外行型目的一般是对当事人不利的事情,如购物、就医、被绑架勒索、敲诈、要挟、伤害等。
三、目的正负性的定义
如前所述,无论什么目的,相对于当事人都有正负之分、好坏之别,并且只可分为这两种,但须注意目的的表里因素及内外行因素,有时需用“否定之否定”原理判别。
由于人为型目的比较复杂,其正负性或好坏性的判定,一定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方能正确。怎样定义人为型目的的正负或好坏,首先必须了解“舍得哲学”的含义。
(一)舍得哲学
所谓舍得,舍是舍,得是得,舍得是舍得。有舍有得,不舍不得,舍是舍出,得是得到,舍得是件事情,舍与得是这件事情的正反两面,由于位置与角度不同,因此价值取向不同。舍在前,得在后;舍为小,得为大;舍为助人,得为人助。能助人,必容易,容易即为小舍,若难,即为大舍,即不能;需求人助,必遇困难,困难即为大,得人助,即为大得。反之,亦然。今朝助人是小舍,他日得人助是大得;今朝得人助是大得,他日助人是小舍。助人者,人必助;不助人者,人必不助。天下之人,有几人不助人?又有几人不求人助?
(二)人为型目的正负性的定义
舍得二字,其实就是一件事情,而且是一件人为的事情。根据“舍得哲学”的含义,原则上可以这样定义人为型目的的正负性或好坏性,即对于当事人来说,“舍”为负(-),“得”为正( )。
那么,对于人为型目的正负性的定义,综合以上目的的分类,对下面6项因素作出正负性的规定:
合法为正( ),违法为负(-)
合理为正( ),违理为负(-)
收获为正( ),付出为负(-)
内行为正( ),外行为负(-)
表好为正( ),表坏为负(-)
实好为正( ),实坏为负(-)
其中表象型目的与实质型目的正负性的定义,依据前面合法与违法、合理与违理、收获与付出、内行与外行4项因素定义。
对于将要做的某件事情,以上6项因素正负性的规定不是充分条件,而是必备条件。所以,对于做某件事情目的正负性的定义,只有全部因素为正( ),才能定义目的为正( );只要其中有一项因素为负(-),就定义目的为负(-)。
在此特别强调:对于违法、违理、实坏型目的,绝对定义为负(-),不可作为预测事例,或不宜预测及不建议预测,若真要预测,其预测结果须用“否定之否定”原理判别。
(三)天赐型目的正负性的定义
对于天赐型目的正负性的定义,原则上可以把天赐良机定义为正( )、为好,把飞来之祸定义为负(-)、为坏。并且也遵循“人为型目的正负性的定义”中的6项必备因素正负性的规定。
但是,所谓的“天赐良机”和“飞来之祸”,有时需用人为因素仔细判别,因机会往往是以陷阱的形式表现,而陷阱往往是以机会的形式表现。
(四)分类目的正负性的定义
综合人为型目的和天赐型目的,我们将要做的或面临抉择的事情有很多种,如求财、求学、晋升、购物、交友、拜师、恋爱、婚姻等,以及疾病、车祸、被绑架勒索、敲诈、要挟、伤害等天灾人祸。这些事情暂且归类为经济、交友、疾病三大类,作为分类目的正负性的定义,以便对目的正负性的定义作进一步阐述,其他类似目的正负性的定义以此类推。
1.经济类目的正负性的定义
所谓经济,即是钱财。钱财可分两种,一是财来(求财),二是财去(用钱购物等)。但是,这里所谓的财来,一般不是指日常工作的正常收入(工资),而是相对于正常收入以外的财来;所谓的财去,一般也不是指日常生活的正常开支(生活费),而是相对于正常开支以外的财去。
求财分为两种,一是合法求财,二是非法求财;
用钱也分两种,一是该用之钱,二是不该用之钱。
(1)合法求财:属表好实好、内行、可为型目的,6项因素全为正( ),可视目的为正( )、为好。
(2)非法求财:属表好实坏、“内行”、不可为型目的,有4项因素为负(-),则视实质目的为负(-)、为坏,并且不能作为预测事例。若以表象目的为正( )、为好进行预测,其预测结果应以“否定之否定”原理判别。
(3)售物:虽然是买卖等价交换,但因属售方是内行要收入钱财,属求财类表好实好、内行、可为型目的,6项因素全为正( ),可视目的为正( )、为好。
(4)购物:也是买卖等价交换,但因属购方是外行要付出钱财,属表坏实好、外行、可为型目的,有3项因素为负(-),可视表象目的为负(-)、为坏。
(5)该用之钱:该用之钱用了,一般属表坏实好、外行、可为型目的,有3项因素为负(-),可视表象目的为负(-)、为坏。
但是,有时为了真实目的的“大得”而只是表象的一点“小舍”,则属表好实好、内行、可为型目的,6项因素全为正( ),则不能视这种用钱目的为负(-)、为坏,应视为正( )、为好。
不过,该用之钱如果没有使用,未成事实,不存在预测,其结果有时看似是好事,实际存在很大隐患,是表坏实坏型的坏事,如不尽孝、不抚养子女、不读书、不治病等。
(6)不该用之钱:不该用之钱没有用,显然是表好实好型的好事,因为未成事实,不存在预测。
但是,不该用之钱如果用了,轻一点说,是乱花钱购物、乱吃乱喝等,重一点说,叫不正当用钱,如行贿、嫖娼、赌博等,属表里不一之表好实坏、违法、违理、内行(或外行)型目的,有5项(或6项)因素为负(-),则视实质目的为负(-)、为坏,并且不能作为预测事例。
2.交友类目的正负性的定义
交友,有主动与被动、内行与外行、表象与实质、表里如一与不一、可为与不可为等类型。综合而论,又以主动和被动最为明显,主动交友又有真心和不真心,被动交友也有接受和不接受,在此仅对这4种类型进行阐述。
(1)主动交友:真心交友、恋爱者,最终目的是要长期交往、结婚,需对他人给予关心、关爱与帮助,属小舍大得、表坏实好、外行、不损害他人利益或身心的可为型目的,有3项因素为负(-),可视交友表象目的为负(-)、为坏。
邪念交友、恋爱者,最终目的是要损害他人利益或伤害他人身心,只图一时之交,属欺骗性的小舍大得、表好实坏、内行、违法违理的不可为型目的,有3项因素为负(-),则视交友实质目的为负(-)、为坏,并且不能作为预测事例。
但是,有时突遇困难(如疾病等)需求人帮助给予的小舍大得型一时交友,应以交友实质型目的为正、为好预测。
不过,若防他日自己或亲人突遭不测,有意提前主动结交医务、法律、公安等方面人员的思想意识及长期交友行为,则不提倡,而且极力反对,因为这是负面思想。
常言说,人生莫进两院,一是医院,二是法院。在交友事例中,有此负面思想者,很快就会发生负面效应。所以,不能为达不良目的,以我们父母、子女、配偶及自己的身体生病作为撒谎的借口。否则,很快即会应验。
交友,必定有目的,但应以真实目的为好(如求学等)进行交友。
(2)被动交友:一般是他人临时的有求相助。
接受他人求助给予帮助者,是有能力给予帮助的小舍,可能即时就有大得,或者长期被他人铭记于心,属表坏实好型交友。但是,如若遇到欺骗、玩弄善心、感情者,则属表坏实坏型交友。
确实没有能力给予他人帮助者,未成交友事实,不存在预测。
不过,若有能力给予他人帮助,而不接受他人求助给予帮助者,虽然也未成交友事实,不存在预测,但是,却带来许多隐患,属表好实坏型交友,除非遇到欺骗、玩弄善心、感情者。
3.疾病类目的正负性的定义
疾病类事情,是被动型事情,而且肯定是不好的事情。若遇疾病、车祸、被绑架勒索、敲诈、要挟、伤害等天灾人祸时,要特别注意,应力求转危为安、化险为夷,不能临危消沉,从此颓废。因此,疾病类事情,可属表坏实好、外行、可为型目的的坏事,有3项因素为负(-),可视表象目的为负(-)、为坏。
以上对人为型目的、天赐型目的、分类目的正负性的定义,只是一种相对于现实生活中的定义而已,决不可把这种做事目的的好坏性与现实生活中的好坏性绝对地一一等同起来,而且一定要注意这种定义的相对性和时段性,即要区分是一时目的、短期目的,还是长期目的、最终目的;是表象目的,还是实质目的等。
但是,如前所述,目的的“好坏”具有现实生活中好坏的意思,却又不能绝对等同于现实生活中的好坏。而且强调,如果所做事情最终目的(真实目的)是违法、违理之事,绝对定义目的为负、为坏,不可作为预测事例,或不宜预测及不建议预测,如果真要预测,要用“否定之否定”原理判别。
这种单从理论上对目的正负性或好坏性的定义,只是一个框架而已,比较空洞和繁琐,而且也不易充分理解,故将在后续有关章节用例解和实例从经济、交友、疾病类三个方面进一步解释。在真正预测时,不可生搬硬套这种对目的正负性或好坏性的理论性定义,而要在掌握原理的基础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辩证灵活地运用,方见奇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