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郑镱慧子
去年11月,市民黄女士在万达商场某专柜购买了一条女士牛仔连衣裙,可最近她准备穿着时才发现裙子有瑕疵。然而,裙子已经过了退换期,黄女士和商家各持己见,几次协商都未达成一致意见。
瑕疵商品只能换非同款?
黄女士是在去年换季时购买的裙子,因此从店家拿到货后,她并没有再次试穿,也没有摘掉吊牌。最近,天气变热,她拿出新裙子准备穿才发现,裙子下摆有一处明显的颜色瑕疵。
“我跟店家沟通,店家说帮我调一件同款,或者帮我处理瑕疵,我便答应了。”几天后,商家回复总部已经没有同款同尺码的库存,还表示瑕疵问题无法修复,于是提议黄女士到店换一款同等价位的衣服。
黄女士接受了换款的提议,“起初我打算换两件衣服,多余的金额补差价,但后来我觉得补的金额有点高了,便申请换一件衣服,多余的钱退还给我,商家不同意。我现在希望直接退货退款。”商家拒绝退货退款,双方因此争执不下。
随后,我们联系了专柜负责人张经理。
“根据公司规定,消费者在购买衣服后1个月之内,存在质量问题,我们还能为其办理退货,这一规定我们也告知了消费者。但现在已经过去半年时间,我们确实无法办理退货。”张经理称,之前,已与黄女士约定好换两件衣服补差价,但消费者临时改变主意,因此事情迟迟未能解决。
经调解,商家承诺按照会员折扣价出售新款服装,黄女士也同意换款补差价。
商品超期商家也要负责
像黄女士的遭遇,已经过了退换期的货品存在瑕疵,法律上支持退货退款吗?
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陈彩虹律师介绍,一般情况下,商品7天内可退款、15天内可换货,超过15天的时间商家需要负责修理。如果,因商品本身质量问题无法修理,那么商家就应当提供退货或者换货的服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陈律师建议,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应第一时间检查商品是否符合产品质量要求,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的,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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