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前点播霸王条款
最近,腾讯视频因为超前点播又被上海消保委点名了。
之前就被点名了的超前点播,这次又是因为什么呢?
这次因为腾讯《扫黑风暴》的超前点播,必须按照剧集顺序进行购买,也就是向我们这么喜欢先看大结局必须先买前面的,才能看最后一集。
Emmmm.....
所以说嘛,看剧还是要等大结局了再来看。
不是说这个的时候,现在应该讲讲:
腾讯这么做是否违法?
可能会有什么后果?
超前点播需购买前置剧集违法吗?
违法!
消费者权益法所保护的消费者自主选择权被剥夺了,因此实属于违法行为。
就是说,我只想要某一个商品,却需要购买一堆自己不需要的产品才能拿到。
所以这个捆绑销售的方式,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打着保护正版的旗号,侵犯消费者的选择权。这个行为可不行!
消费者保护法给予我们自主选择的权利,明明是单集点播的剧情,那么我们想要看哪集,购买哪集就可以了。
这是消费者的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如果强制让我们逐集观看,那么就属于强制消费者购物的不正当经营行为。
就像我只想买个鸡蛋回去,但是你非要让我把母鸡一起买了才行。
这个行为可受不到消费者保护法的保护。
腾讯视频会赔偿罚款吗?
目前来说,是有可能的。
上海消保委点名批评腾讯视频,如果腾讯视频不做反应的话,不排除消费者协会会对腾讯视频进行起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7条
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这类属于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消费者保护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类诉讼属于公益诉讼,将由消费者保护协会承担原告,并且消费者保护协会认为被告条款不合理的,是可以主张无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
原告在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请求被告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原告认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主张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并且起诉之后,相关平台可能会按照相关法律进行赔偿与罚款!
也就是说,大企业侵权,如果累计得够多,都不需要你起诉,消费者保护协会直接全权代理,帮你做原告!
如果遇见大企业侵犯了自己的权益,请立即拨打12315,维权的难度并不大,合理合法进行投诉,法律会给你最大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