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汇瘦肉精事件
2、河南南阳毒韭菜事件
3、甘肃平凉牛奶亚硝酸盐中毒事件
4、多地曝用牛肉膏让猪肉变牛肉多吃致癌
5、黑芝麻浸泡成“墨汁”疑染色
6、青岛福尔马林浸泡小银鱼事件
7、染色馒头事件
8、沈阳毒豆芽事件
9、宜昌毒生姜事件
10、到期面包回炉再造热卖
11、合肥染色蛋糕事件
12、北京多家影院爆米花桶被曝或含荧光增白剂 存致癌因素
13、陕西榆林学生奶中毒事件
14、广东中山查获1325公斤“墨汁粉条”
15、重庆一公司购26吨三聚氰胺奶粉生产雪糕被查获
16、广州市场现“染色紫菜” 浸泡多次仍掉色
17、珍珠奶茶 吃珍珠等于吃塑料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响应。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事故危害范围跨越省级行政辖区,并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的;
(2)超出我省处置范围的;
(3)需要报请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负责处置的。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两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伤害人数50人以上的;
(5)在全国性或地区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造成伤害人数50人以上的;
(6)省级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级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大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人以上、10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