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令一职一直都是正规稳定的官制。而知县却只是在宋代时期皇帝为了特殊目的而成立的职位。
但是,县令的官职始终只是地方上的一个行政单位,无法进入中央。
与之不同的是,知县在官职上是属于中央官,在地方也是中央派出来的代表,它能够通过官员的努力不断地往上升,从而进入中央为官。
任命方式不同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知县和县令的任命方式也是相差甚远的。
在乱世,一般为了培养新的人才,统治者通常会给予他以县令的职位予来进行能力的考察。而在太平盛世,任职县令,则多看官员的出身。
到了隋唐时期,县令大多是进士担任,这个时候的县令的任职与宋之后出现的知县的任职方式就差不多了。
再者县令大多数时候是有地方任命的权力,与中央的关系并不密切,这也就导致了县令的权力在某些朝代过大,成为一方的土皇帝,不再受中央的约束。
到了宋朝之后,知县作为朝廷的正式官员,它的任命基本都会由朝廷直接进行管理。
换句话说,县令的官员多为地方上的上一级官直接负责,而知县官员则主要为中央朝廷负责。
职能不同宋代以前县令的权力非常大,基本上地方的一般的事物都是由县令直接做主的,中央在这个时候所起到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像什么地方上的赈灾、开仓、选才等职能,县令都有着一票否决权。
不过到了宋朝,县令的权利就被中央所回收。宋朝又将这些从县令手中拿到的权利转交给了知县。
知县的职能这个时候就逐渐扩大了起来,起初知县的主要职责就是监督县令,避免县令权力过大,作出有害社稷的事情。
后来随着知县的权利扩大,县令的权利缩小。知县就此拥有了之前县令的很多职能,比如知县可以提拔自己的亲信,打造自己的原班人马进行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