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叫做“县官不如现管”。
中国幅员辽阔、海陆兼备,为在这里生存的百姓,提供了充沛的资源,当年乾隆皇帝就曾说过,天朝盛产丰盈、无所不有。虽然说广袤的土地给百姓带来了充沛的食物,但是地方太大,也有一个坏处,那就是不太好管理。
早在秦始皇完成大一统后,称帝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重视起了地方管理的问题了,为了统一管理,集中中央集权,秦始皇统一了度量衡,并开始推行起了郡县制。
秦朝的时候把国家万户以上,的地方官称之为县令,而万户以下的则叫县长,而一直到了宋朝才真正出现了知县。
那知县和县令究竟有何不同?二者负责的工作又有何差异呢?
知县(剧照)
县制出现效率高相信大家对青天大老爷包拯和海瑞的名字都不陌生,这两位官员,一位来自于宋朝一位来自于明朝。当年包拯做官的时候,曾到天长县担任过县令的职务,在此期间,他破获了几桩大案,并留名于千史。
同样地,明朝的破案高手海瑞,也在朝廷的指派下去到了地方工作,在兴国县担任知县,他任职的时候也办理了几个轰动一时的案件。
那么问题就来了,包拯所担任的这个县令的官职和海瑞所担任的知县,谁的官职更大一些呢?
要搞清楚这个问题的答案,就要先来看一看这个“县”是什么意思,“县”是中国古代自秦朝以来,最为基层的行政单位,而一个县的管理者也自然而然地成为了行政官员。
郡县制是从秦始皇开始推行的,但是“县制”却并不是秦始皇创造的,早在春秋时期的楚国,就已经出现县制了。
郡县制
县制是由楚武王熊通发明的,只不过由于当时这种制度并不完善,因此,到了战国初期的时候,才正式增设了县令这个职务。由于当时正值战乱,而且该制度刚刚出现,所以真正被广泛推行其实是在秦始皇时期。
秦始皇为了把权力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设立了郡县制度,他把皇城分成了三十六个郡城,而把郡城中的城池,又取名为了县城。
这三十六个郡城的官员都是由皇帝亲自派遣的,而县城里面的主事官员则是郡城的官员,在当地选出来的。
秦始皇之所以采用这样的办法,主要是为了达到中央集权和因地制宜相的统一,只有派自己信任的人到地方去,他才能够真正做到上传下达。
而这些从中央派过去的人到达当地后,也要充分地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选一些百姓信服的人来做县令。
秦始皇
秦始皇把中央的大臣派到地方去做一个郡城的官员,本身是没有太大问题的,但是一个郡城的范围是非常之大的,他让当地人自己选择应该让谁去做县长、乡长、亭长却是有些过于草率了。
当地方拥有过高的自治权,且不需要受到朝廷干涉的时候,腐败的事情便会开始滋长,不可控的事便会开始发生。
秦朝时期规定了县令和县长两个职称,当时“令”的级别是要比“长”高出很多的,县令所管辖的人数也比县长高出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