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公堂
当然,明朝的知县之所以不处理这些杂事,并非是因为他们偷懒,而是因为国家削减了县中的编制,把他们身边的主簿、典史和六房书吏都撤走了,只给他们留了一个县丞做助手,所以他们身上的担子也是很重的。
再加上明朝的官员的工资普遍很低,所以明代知县的生活也很困难,很多知县都要靠副业才能活下来,因此明朝末年贪污腐败的情况才会那么严重。而清朝的官员制度则大多都是照搬明朝的,知县的情况和明朝也大多相仿。
县令和知县在古代都属于当地的父母官,他们负责管辖一个县城的大事小事,从粮食到经商再到命案都是由他们把持着的,古代的信息没有现在这么通畅,只要上面不查下来,他们干出什么样的事都有可能。
古代时经常会出现县令只手遮天,为非作歹的情况,因此,宋朝官员也非常的关注知县的清廉。知县不仅影响到一个县的发展好坏,也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安危,当年就曾经有人说过“国家兴衰,在此职也”这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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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为这样地头蛇式的权力滋长了他们的恶念,所以才出现了那么多知县、县令轻百姓而重利益的事情。
这样看的话,“国家兴衰,在此职也”这句话是非常贴切的,非常值得警惕的。
很多朝代的崩溃都是从一个县令管不好开始的,俗话说得好,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连一个县都管不好,那他们又怎么可能去管好一个郡、一座城、一个省乃至一个国家呢?这样的国家又怎么可能会有未来呢?
相信大家对于县长和县令的区别也有了一个非常深刻的认识了,我们很幸运,生活在这样一个法治社会。
当今的社会已经不太会出现,地方官员只手遮天这样的事情了,但是我们也仍旧要用好手中的检举权和监察权,不要让古人身上的悲剧再在我们这一代人身上重演了。
参考资料
试论宋代知县 ( 县令 ) 的 出 身及其待遇
宋代知县、县令的职能
“知县”的由来
《宋大诏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