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县衙编制,县令手下有多少兵力

首页 > 历史 > 作者:YD1662022-12-09 23:13:23

御史之前写过很多关于清代县衙的文章,但基本上都仅限于某一个点,总体而言不全面、不系统。近来有读者朋友私信,希望御史能较为全面地介绍一下明清时期州县衙门组织架构以及各部门的具体职能。这里具体以清代县衙为例。

清朝县衙编制,县令手下有多少兵力(1)

要想一篇文章就把这些问题讲清楚,其实也是不容易的,篇幅太长读起来疲乏,篇幅太短又梳理不清。所以只能说个大概,但总的原则只有一个——让读者朋友对清代县衙有个基本认识。

本文分为四个部分,一是知县及佐贰、属官;二是负责具体事务的各房书吏;三是四班衙役;四是知县长随及幕僚。

知县、佐贰及属官

知县为正七品官(京县知县秩正六品)。按清代官制,外县知县例由进士、举人、贡生及教习兼除,也有满洲、蒙古笔帖式拣选兼升;或由兵马司副指挥、京县县丞、汉军七品笔帖式、京府经历、布政司都司、盐运司经历、直隶州州判、州判、按察司知事、外府经历、外县县丞、京府教授等升任。

清朝县衙编制,县令手下有多少兵力(2)

知县为一县之长官,掌一县之治理,凡诉讼审办、田赋税务、缉盗除奸、文教农桑诸政无不综理,故以“亲民之官”称之。

1、知县佐贰官及属官

知县的佐贰官有两类

一是县丞。外县县丞为正八品官,县丞设有专署办公。不过,清代1314个县中,并非每个县都设县丞,总共只有345个,换言之,只有那些事务繁重的要县,才会设县丞以辅佐知县治理政务。

县丞的主要职责是掌一县之粮马、税征、户籍、巡捕诸务,并设攒典一人协助其办事。需要注意的是,清代的县丞与明代的县丞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明代县丞是二把手,当知县外出、事假、出缺时,往往由县丞代知县事。而清代情况不同,知县出缺,省里往往会派专人署理知县事。

清朝县衙编制,县令手下有多少兵力(3)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清代的县丞和知县的权力差距是很大的,他不能代替知县,更没有权力制衡知县,这是明清两代最显著的差别。

二是主簿,外县主簿为正九品官。清代设主簿的县就更少了,总共只有55个,主簿和县丞都是知县的佐贰官,且设县丞之县往往不设主簿。至于具体的工作职责,主簿和县丞大致是一样的。

知县的属官就比较多了,有典史、巡检、驿丞、闸官、税课大使、河泊所大使等。这些职位中只有巡检是有品级的,为从九品,主要设置在该县的关津要冲之地,掌缉捕盗贼。

至于负责管理驿站、邮传的驿丞;掌各闸储泄启闭的闸官;掌典商税的税课大使;掌监察狱囚的典史;掌粮、银仓事务的县仓大使;掌收渔税的河泊所大使,都属未入流的杂职。

清朝县衙编制,县令手下有多少兵力(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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