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县衙编制,县令手下有多少兵力

首页 > 历史 > 作者:YD1662022-12-09 23:13:23

除了以上属官外,各县还设医官、阴阳学训术(兼管风水星相)、僧会司(管理僧人)僧会、道会司(管理道士)道会。这些也都是属于未入流的杂职。

总结起来,清代一个县中,只有知县、县丞、主簿、巡检是编制内人员,有具体品级。更多情况下,因不设县丞和主簿,所以一个县中仅有知县和巡检是编内人员。

上面讲的是县衙门中的基本组织架构,但具体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又会涉及到更多的部门。最常见的就是县衙中的书吏。

书吏

书吏是州县衙门中主要的辅佐人员之一,在地方行政中有着独特的地位。书吏这个群体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说白了就是明清州县制度下衍生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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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地方官有个回避制度,所以知县往往都是外地人,并不熟悉该地方的情况,甚至连方言都听不懂。于是,州县地方政府便形成了一种特殊格局:不断更替且缺乏经验的州县官们,领导着一批久踞其职久操其事且老于世故的当地书吏。

书吏们服务于县衙及僚属官员的办公场所,各县衙雇用书吏都有规定的名额,少则几个,多则二三十个。不过这种规定从未认真执行过,一个县衙雇用书吏总数,往往要根据其辖区规模和政务繁简而定。

事实上,清代县衙的书吏人数极为庞大,大县通常为一千人左右,中县为七百人,小县为三四百名。

按照划分,县衙的书吏们被编入到“六房”,即: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因此,书吏分别被称为“吏房书吏”、“户房书吏”、“礼房书吏”、“兵房书吏”、“刑房书吏”、“工房书吏”,分别处理特定的办公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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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衙中的六房各有职差,吏房保管人事档案,这些档案记载着该县所有衙门中,所有人员的姓名、入衙日期以及是否有奖励、处分等记录。

户房负责收税及所有与钱粮相关的事务,同时也保管着历年来税收的档案;礼房负责祭祀仪式、寺规、学校、考试及荣誉授予(旌表一类的);兵房保管城门警卫、皂隶、马快、民壮、邮差的档案以及驿站档案;刑房保管诉案、囚犯、捕快、仵作和狱卒的档案,并负责当地保甲管理事务;工房负责维修官舍、谷仓、监狱、驿站、桥梁、渡口、道路等等。

除了六房以外,县衙中还有一些负责特别事务的书吏,比如“承发房”负责分发文案给六房,也是县衙中负责外部联系的主要部门;“柬房”负责通信;“库房”储存税钱、官物、盗赃及凶*案件中使用的凶器等。另外还有“仓房”、“招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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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役

我们通常说县衙中有“三班”衙役,其实是“四班”,具体为:皂班、快板、民壮、捕班。

皂班,是由穿黑色衣服的差役组成的,主要职责是当知县出席公众场合是作前驱,廓清道路。皂班在审讯过程中还必须站立在大堂两旁,其职责是执行各种逼供和用刑。

快班,又有“马快”和“步快”,其职责是巡夜。这些衙役经常被派到乡下去催征赋税,而且有时也常在官银押运中充当护卫。

民壮,是从民间召集而来的,经过训练后常被派去守卫粮仓、银库、监狱,或护送官银和囚徒。在特殊时期,这些民壮也充任守卫城池的后备军。

捕班,其主要职责是缉捕盗贼,协助知县管理辖区内的治安,所谓的捕头说得就是这类人。这就好比是现在的治安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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