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2日,孙中山逝世98周年。
112年前,也就是1911年10月10日晚,武昌起义军事总指挥为蒋翊武,参谋长为孙武,总理为刘公,新军工程第八营的革命党人打响了武昌起义的第一枪,当晚,武昌光复。
1911年10月11日夜、1911年10月12日光复汉阳和汉口。起义军掌控武汉三镇后,湖北军政府成立,黎元洪被推举为都督,改国号为中华民国,并号召各省民众起义响应。
1911年12月29日,在南京的17省代表,正式选举临时大总统。计有候选资格者3人:孙中山、黎元洪、黄兴。17省代表依次投票,孙文得16票,黄兴得1票,选举结果揭晓时,“众呼中华共和万岁三声,是时音乐大作,在场军学各界互相祝贺,喜悦之情,达于极点”。选举结束后,各省代表一致认为组织临时政府乃刻不容缓之事,大会致电孙中山:“乞即日移驾来宁,组织临时政府”。
1912年1月1日下午5点半,孙中山抵达南京,受到热烈欢迎。革命党重要人物在车站迎接他,陪同至总统府。南京城内处处悬挂新国旗,沿途上万名革命军士兵整齐肃立。长江上停泊的战舰和商船装饰一新,附近所有口岸都鸣炮向大总统致意。晚上7时许,大总统进入总统府,府内楼门、走廊和庭院都张灯结彩。大总统身穿卡其布制服出席招待会。大礼堂为就职典礼早就做好了准备。中国十八个省的代表依次站立。孙中山大总统步入大礼堂,全场所有人向其鞠躬。他一直走到大堂中央,进行宣誓。
1912年元旦午夜十一时,孙中山在各省代表会议上举行了临时大总统就职仪式,南京临时政府宣布成立,以中华民国为纪元,改行阳历。并发表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
中华民国缔造之始,而文以不德,膺临时大总统之任,夙夜戒惧,虑无以副国民之望。夫中国专制政治之毒,至二百年来而滋甚,一旦以国民之力踣而去之,起事不过数旬,光复已十余行省,自有历史以来,成功未有如是之速也。
国民以为于内无统一之机关,于外无对待之主体,建设之事更不容缓,于是以组织临时政府之责相属。自推功让能之观念以言,文所不敢任也;自服务尽责之观念以言,则文所不敢辞也。是用黾勉从国民之后,能尽扫专制之流毒,确定共和以达革命之宗旨,完国民之志愿,端在今日。敢披沥肝胆为国民告: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
武汉首义,十数行省先后独立,所谓独立,对于清廷为脱离,对于各省为联合,蒙古、西藏意亦同此,行动既一,决无歧趋,枢机成于中央,斯经纬周于四至,是曰领土之统一。
血钟一鸣,义旗四起,拥甲带戈之士遍于十余行省,虽编制或不一,号令或不齐,而目的所在则无不同,由共同之目的以为共同之行动,整齐划一,夫岂其难,是曰军政之统一。
国家幅员辽阔,各省自有其风气所宜,前此,清廷强以中央集权之法行之,遂其伪立宪之术;今者各省联合互谋自治,此后行政,期于中央政府与各省之关系,调剂得宜,大纲既挈,条目自举,是曰内治之统一。
满清时代藉立宪之名,行敛财之实,杂捐苛细,民不聊生,此后国家经费取给于民,必期合于理财学理,而尤在改良社会经济组织,使人民知有生之乐,是曰财政之统一。
以上数者,为政务之方针,持此进行,庶无大过。
若夫革命主义为吾侪所昌言,万国所同喻,前此虽屡起屡踬,外人无不鉴其用心,八月以来,义旗飚发,诸友邦对之抱和平之望,持中立之态,而报纸及舆论,尤每表其同情,邻谊之笃,良足深谢。临时政府成立后,当尽文明国应尽之义务,以期享文明国应享之权利。满清时代辱国之举措,与排外之心理,务一洗而去之,与我友邦益增睦谊,持和平主义,将使中国见重于国际社会,且将使世界渐趋于大同,循序以进,不为幸获,对外方针,实在于是。
夫民国新建,外交、内政,百绪繁生,文自顾何人,而克胜此!然而临时之政府,革命时代之政府也,十余年来从事于革命者,皆以诚挚纯洁之精神,战胜所遇之艰难,远逾于前日;而吾人惟保此革命之精神,一往而莫之能阻,必使中华民国之基础,确定于大地,然后临时政府之职务始尽,而吾人始可告无罪于国民也。今以与我国民初相见之日,披布腹心,惟我四万万同胞共鉴之!
从宣言书可以看出,孙中山可谓是为了国家民族、江山社稷呕心沥血,孙中山当选临时大总统堪称民心所向、众望所归。但他在组阁过程中因为人事任命而引起的极大的争议。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领导名单如下:
临时大总统:孙文
副总统:黎元洪
内阁总理兼陆军总长:黄兴
财政总长:陈锦涛
司法总长:伍廷芳
外交总长:王宠惠
海军总长:黄钟瑛
内务总长:程德全
教育总长:蔡元培
实业总长:张謇
参议院议长:林森
交通总长:汤寿潜
总统府秘书长:胡汉民
1月2日,孙中山发布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第一号公告中提出:临时政府的任务是“尽扫专制之流毒,确定共和,以达革命宗旨,完国民之志愿”。确定对内“民族之统一,领导之统一,军政之统一,内治之统一,财政之统一”;对外“持平和主义,与我友邦益增睦谊,将使中国见重于国际社会,且将使世界趋于大同”的方针国策。
孙中山在临时大总统任内推行了一系列的社会和政治改革,制定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公民有人身、选举、参政、居住、言论、出版、集会、通信和宗教信仰的自由和权利,并发布了一系列有关政令。在外交上,表明得与世界各邦敦平等之睦谊,加入公法所认国家团体之内。在经济上,废除清代的苛捐杂税,保护民族工商业,奖励华侨在国内投资。在文化教育方面,提倡“自由、平等、博爱为宗旨的公民道德教育,废止小学读经。中华民国的成立标志着封建帝制的结束。
1月18日孙中山电告伍廷芳,要求由唐绍仪向袁世凯转告五条要约:一、清帝退位,其一切政权同时消灭,不得私授于其臣。二、在北京不得更设临时政府。三、得北京实行退位电,即由民国政府以清帝退位之故,电问各国,要求承认中华民国彼各国之回章。四、文即向参议院辞职,宣布定期解职。五、请参议院公举袁世凯为大总统,如此方于事实上完善。
1912年1月22日,孙中山发表声明表示,倘若清朝内阁总理大臣袁世凯能宣布赞成共和体制,将辞去临时大总统职位,并且推举袁世凯担任临时大总统。1月25日,袁世凯及各北洋将领通电支持共和。2月12日,隆裕太后接受优待条件,溥仪逊位,清朝正式终结,孙中山于是宣布辞去临时大总统。2月15日,南京参议院选出袁世凯为第二届临时大总统,并于3月10日在北京宣誓就职。4月1日,南京临时政府迁往北京,孙中山正式解除临时大总统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