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评价曹雪芹,曹雪芹家为什么被雍正抄家

首页 > 历史 > 作者:YD1662023-04-14 06:03:32

《红楼梦》一书,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首。

但这部书究竟是要表达什么意思?何人何时所写?还有不少争论。

目前红学家多认为《红楼梦》是曹雪芹所写,在乾隆九年,到乾隆十九年,开始创作,初具规模,一直到乾隆二十八年,曹雪芹去世,《红楼梦》已经完成了前八十回。目前脂本《红楼梦》,如甲戌本、庚辰本、己卯本等,都是曹雪芹本人所创作完成的。后四十回为后人所续。

这个观点是能成立吗?真的是这样吗?

非也!

乾隆评价曹雪芹,曹雪芹家为什么被雍正抄家(1)

我们今天探讨一个问题,关于《红楼梦》中五十七回的有恩旨表彰林四娘一段,有无可能发生在乾隆初年。《红楼梦》中如此写道:

彼时贾政正与众幕友们谈论寻秋之胜。又说:“临散时,忽谈及一事,最是千古佳谈。‘风流隽逸,忠义感慨’八字皆备。倒是个好题目,大家要做一首挽词。”众幕宾听了,都请教系何等妙事。贾政乃道:“当日曾有一位王爵,封曰恒王,出镇青州。这恒王最喜女色,且公余好武,因选了许多美女,日习武事,令众美女学习战攻斗伐之事。内中有个姓林行四的,姿色既佳,且武艺更精,皆呼为林四娘。恒王最得意,遂超拔林四娘统辖诸姬,又呼为姽婳将军。”众清客都称:“妙极神奇!竟以‘姽婳’下加‘将军’二字,反更觉妩媚风流,真绝世奇文也。想这恒王也是千古第一风流人物了?”贾政笑道:“这话自然如此。但更有可奇可叹之事。”众清客都惊问道:“不知底下有何等奇事?”

贾政道:“谁知次年便有‘黄巾’‘赤眉’一干流贼余党复又乌合,抢掠山左一带。恒王意为犬羊之辈,不足大举,因轻骑进剿。不意贼众诡谲,两战不胜,恒王遂被众贼所戮。于是青州城内,文武官员,各各皆谓:‘王尚不胜,你我何为?’遂将有献城之举。林四娘得闻凶信,遂聚集众女将,发令说道:‘你我皆向蒙王恩,戴天履地,不能报其万一。今王既殒身国患,我意亦当殒身于下。尔等有愿随者,即同我前往;不愿者亦早自散去。’众女将听他这样,都一齐说:‘愿意!’于是林四娘带领众人,连夜出城,直*至贼营里头。众贼不防,也被斩*了几个首贼。后来大家见是不过几个女人,料不能济事,遂回戈倒兵,奋力一阵,把林四娘等一个不曾留下,倒作成了这林四娘的一片忠义之志。后来报至都中,天子百官,无不叹息。想其朝中自然又有人去剿灭,天兵一到,化为乌有,不必深论。只就林四娘一节,众位听了,可羡不可羡?”众幕友都叹道:“实在可羡可奇,实是个妙题,原该大家挽一挽才是。”

贾政道:「不过如此。他们那里已有原序。昨日因又奉恩旨,着察核前代以来应加褒奖而遗落未经请奏各项人等,无论僧尼乞丐与女妇人等,有一事可嘉,即行汇送履历至礼部备请恩奖。所以他这原序也送往礼部去了。大家听见这新闻,所以都要作一首《姽婳词》,以志其忠义。」众人听了,都又笑道:「这原该如此。只是更可羡者,本朝皆系千古未有之旷典隆恩,实历代所不及处,可谓『圣朝无阙事』,唐朝人预先竟说了,竟应在本朝。如今年代方不虚此一句。」贾政点头道:「正是。」

乾隆评价曹雪芹,曹雪芹家为什么被雍正抄家(2)

这里所说的林四娘,在清康熙时,是一度十分流行的女鬼传说。王渔洋、陈其年、蒲松龄、李澄中、林西仲等都是说的明末山东青州衡王府宫女林四娘的故事。笔者曾经论证,此故事最早乃王渔洋兄弟传播开来。《聊斋志异》中《林四娘》故事,是一个人鬼恋相恋的凄美爱情故事,折射出一段深沉的民族血泪史。《红楼梦》七十八回里的“姽婳将军”说的也是林四娘的故事,林四娘从女鬼形象,经过作者拔高,一跃成为了女英雄、女烈士。衡王爷被改成了恒王。贾兰作诗赞道:姽婳将军林四娘,玉为肌骨铁为肠。捐躯自报恒王后,此日青州土亦香!

其实,林四娘作为朱明王室家属,想在顺治康熙雍正时期得到如此褒奖室根本不可能的。顺治时期,清兵入关,刚得江山不久,江山不稳,根本没有时间照顾朱明宗室,还曾采取欺骗手段,把一些朱明地方藩王骗到北京,一起*了。康熙时期,在发现了隐居山东民间的崇祯皇子,根本不予认可,也找借口*了。雍正时期,以整顿反腐为主,没有精力啰嗦这些闲事。一直到乾隆四十年,天下太平,清朝统治者有了充分信心,才腾出手来为前朝献身英烈树碑立传。《红楼梦》中这一段,历史背景应该在乾隆四十年左右,而不是曹雪芹生存的乾隆九年至三十年。有以下资料可以证明。如根据乾隆皇帝要求编写的《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一书中:

●谕旨

乾隆四十年十一月初十日奉上谕:崇奖忠贞,所以风励臣节;然自昔累朝嬗代,凡胜国死事之臣,罕有录予易名者。惟我世祖章皇帝定鼎之初,於崇祯末殉难之大学士范景文等二十人,特恩赐谥;仰见圣度如天,轸恤遗忠,为亘古旷典。第当时仅徵据传闻,未暇遍为搜访;故得邀表章者,止有此数。迨久而遗事渐彰,复经论定;今「明史」所载,可案而知也。至若史可法之支撑残局、力矢孤忠,终蹈一死以殉;又如刘宗周、黄道周等之立朝謇谔、抵触佥壬,及遭际时艰,临危授命:均足称一代完人,为褒扬所当及。其他或死守城池、或身殒行阵与夫俘擒骈戮、视死如归者,尔时王旅徂征,自不得不申法令,以明顺逆;而事后平情而论,若而人者皆无愧於疾风劲草,即自尽以全名节,其心亦并可矜怜!虽福王不过仓猝偏安,唐、桂二王并且流离窜迹,已不复成其为国;而诸人茹苦相从、舍生取义,各能忠於所事,亦岂可令其湮没不彰!自宜稽考史书,一体旌谥。其或诸生韦布及不知姓名之流并能慷慨轻生者,议谥固难於概及,亦当令俎豆其乡,以昭轸慰。尝恭读我太祖「实录」载萨尔浒之战,明杨镐等集兵二十万,四路分出侵我兴京,我太祖、太宗及贝勒大臣等统劲旅数千歼戮明兵过半,一时良将如刘綎、杜松等皆没於阵。近曾亲制「书事」一篇,用扬祖烈而示传信。惟时王业肇基,其抗我颜行者,原当多为獮剃;然迹其冒镝撄锋、竭忠效命,未尝不为嘉悯。又若明社将移,孙承宗、卢象升等之抵拒王师,身膏原野;而周遇吉、蔡懋德、孙传庭等以闯献蹂躏,御贼亡身:澟澟犹有生气。总由明政不纲,自万历以至崇祯,权奸接踵、阉竖横行,遂至黑白混淆、忠良泯灭,每为之切齿不平。福王时虽间有追谥之人,而去取未公,亦无足为重。朕惟以大公至正为衡,凡明季尽节诸臣既能为国抒忠,优奖实同一视。至钱谦益之自诩清流,腼颜降附;及金堡、屈大均等之幸生畏死,诡托缁流:均属丧心无耻!若辈果能死节,则今日亦当在予旌之列。乃既不能舍命,而犹假语言文字以自图掩饰其偷生,是必当明斥其进退无据之非,以隐殛其冥漠不灵之魄。一褒一贬,衮钺昭然。使天下万世共知朕准情理而公好恶,以是植纲常即以是示彰瘅。所有应谥诸人,并查「明史」及「辑览」所载,遵照世祖时之例,仍其原官,予以谥号。其如何分别定谥之处?著大学士、九卿、京堂、翰詹、科道集议以闻,并通谕中外知之。钦此。

乾隆四十一年正月初七日奉上谕:前以明季殉节诸臣各为其主,义烈可嘉,自宜查明锡谥;因命大学士、九卿、京堂、翰詹、科道等集议奏闻,冀以褒阐忠良、风示来世。兹复念建文革除之际,其臣之仗节死难者,史册所载甚多。当时永乐位本藩臣,乃犯顺称兵、阴谋夺国,诸人自当义不戴天。虽齐泰、黄子澄等轻率寡谋,方孝儒识见迂阔,未足辅助少主;然迹其尊主锄强之心,实堪共谅。及大势已去,犹且募旅图存、抗词抵斥;虽殒身湛族,百折不回:洵为无惭名教者。其他若景清、铁铉等,或慷慨捐躯、或从容就义;虽致命不同而志节凛然,皆可谓克明大义。甚至东湖樵夫、补锅匠之流,虽姓名隐晦不彰,其心均足嘉尚。特以永乐性成残刻,逞志淫刑;其屠戮之惨,极於瓜蔓牵连,殆非人理。朕读史至此,未尝不深愤恨!迨其中叶,虽少弛厉禁,而彼之臣子徇私曲讳,终不肯显示褒扬;使忠臣义士之气久弗获伸,殊堪悯恻!夫以胜国革命之时,其抗我颜行者,尚念其忠於所事,特予表章;矧建文诸臣,不幸遘遭内难、为国捐生,成仁取义,岂可令其湮没?自当一体议谥,以发幽光而昭公道。其应如何分别予谥之处?著同前旨交大学士等一体详查集议具奏,称朕崇奖忠贞、有加无已之至意。钦此。

乾隆四十一年十一月初八日奉旨:大学士、九卿等将明季并建文时殉节诸臣悉案史乘核查,拟予专谥、通谥及应入祀忠义祠者分册具奏,甚为允协;著照所议行。其进呈各册,於姓名事实摘其梗概,颇见详备;著名为「胜朝殉节诸臣录」,交武英殿刊刻颁行。即以原颁谕旨录冠卷首,仍附载廷臣所上议疏。朕特制诗篇,题识简端,用以垂示久远。至大学士等议覆张若溎奏请勒限访查一摺,所驳亦甚是。张若溎原奏固为善善从长之意,但现在廷臣等考核厘次,以「明史」及「辑览」为据,旁及「一统志」及各省「通志」,参互考证,其仗节死义者已有三千六百余人;是因世近可徵,而朕加恩访录,已迥非汉、唐、宋诸朝所可及,不可谓不多。今既各加旌典,俾得共预阐扬,於崇奖忠贞、风励臣节之道,已无遗憾。即使再加搜采,亦未必能复广至千人,於此事全局有何增益?而稽诸文献无徵之余,必致真伪混淆,转不足以昭传信。且恐有司询访,不免於吏胥辈藉端滋扰里闾,更非朕轸恤遗忠之本意。此事亦著照所议,毋庸办理。并以此旨及议驳稿备载卷首,仍将此通谕知之。钦此

大学士臣舒赫德、臣于敏中等谨奏:为遵旨集议具奏事。

一、明代诸臣既邀赐谥,宜有所附丽褒彰。第已事远年湮,即欲表墓旌闾,亦难查考;而异代之臣,更不便照现行事例,因谥立碑。查直省府州县各有忠义祠,应於诸臣原籍令有司设牌入祀;其或里居失传者,则於授命之所附祠。并请敕下翰林院撰拟专谥及通谥文各一篇,交礼部刊发直省,令所在案式成造木牓,填书某官姓名、谥字,附载事实於后;悬诸祠内,以昭令典。其有后裔尚存,愿於祠墓自行镌立碑石者,听。至史册所称阖门遇难者,不一而足;似应入祀节孝祠,以示表扬。其有姓氏可稽者,详书於牌;否则止书某某妻、妾、女、媳同时殉难若干口,用昭核实。

一、诸生韦布未通仕籍,甚且姓名无考——如山樵、市隐之流,遂志成仁,所在多有;议谥自难概及。应请於谥之所不及者,均令其入祀忠义祠;则草野幽贞,亦不致沦於泯没。其有妻女等从殉者,并如前例。

镇守山西等处总兵官、后军都督府左都督周遇吉,锦州人,初为京营参将,出剿寇,数有功;崇祯十七年,闯贼陷山西,遇吉守宁武,力战,歼贼甚众;城陷,巷战,被执,大骂,不屈;贼悬之高竿,丛射*之;妻刘氏,率妇女射贼;贼纵火焚之,阖门尽死(见明史及辑览)。

周遇吉孤军乘城,百战不屈,骁勇盖代,义烈冠时,今谥忠武。

督师、太傅、建极殿大学士、兵部尚书史可法,锦衣卫籍,祥符人;崇祯中,历安池道为安庆巡抚,爱民敬士,屡却寇兵,进南京兵部尚书,誓师勤王,迎立福王,出镇江北,力图兴复,大兵克扬州,自刎不殊,被执死之(见明史及辑览)。

乾隆评价曹雪芹,曹雪芹家为什么被雍正抄家(3)

史可法节秉清刚,心存干济,危颠难救,正直不回,今谥忠正。

无需再一一举例。由此可见,大规模表彰前朝忠烈,就是乾隆四十年之后的事情。之前虽有文学作品有所涉猎,但是并不是《红楼梦》中说的奉恩旨普遍查访。之前有多人论述,林四娘有很多人的影子,如宁藩下永宁王世子妃彭氏,秦淮名妓葛嫩娘,与农民起义军作战的女子如秦良玉、沈云英、刘氏(宁武关总兵周遇吉之妻),周亮工之妾王氏等。尚爱松先生曾撰文分析:虽然曹雪芹还是有顾虑的,他既将“衡王’,改为“恒王”,又在字面上将恒王与林四娘写成俱死于农民军之手,又托于贾政之口将明末清初发生的事改为“难可稽考之前代”,更托于众幕宾之口歌颂“本朝表扬前朝忠义,系千古未有之旷典” 等等,乃是蒙在上面的一层轻纱薄雾,故意闪烁其词,冀免文字之祸。如果真的出了事,他还可以自我辩解说:“我写的本来就是姽婳(鬼话)。”

但是《红楼梦》中,清清楚楚写的就是青州林四娘,不是其他人。而且超出其他文人作者,对林四娘称赞有加,历史背景当为乾隆四十年。不会是红学家们所认为的乾隆九年到乾隆三十年间。

那么问题来了:难道曹雪芹能在乾隆九年到乾隆三十年间,就准确预测到了十全老人风流倜傥的乾隆皇帝老儿,会在乾隆四十年颁发恩旨?“着察核前代以来应加褒奖而遗落未经请奏各项人等,无论僧尼乞丐与女妇人等,有一事可嘉,即行汇送履历至礼部备请恩奖。”?

恩旨,也只能皇上能用吧。如此大规模表彰明朝忠烈之人的恩旨,也只有乾隆颁布过吧?

恩旨,清代赦典的一种。《清史稿·刑法志三》:“赦典有恩赦、恩旨之别。”《清史稿·刑法志三》:“恩赦死罪以下俱免,恩旨则死罪以下递减。

《红楼梦》中有关林四娘一段的恩旨,几乎和《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一书说的一致:应请於谥之所不及者,均令其入祀忠义祠;则草野幽贞,亦不致沦於泯没。其有妻女等从殉者,并如前例。

也就是说,被胡适等红学家考证为《红楼梦》作者的曹雪芹,能掐会算,上知五千年,下知五千年,何其厉害啊!他在乾隆二十七年去世,他去世之前,就准确预测到了乾隆四十年,也就是十多年后,会颁发如此恩旨?!

乾隆评价曹雪芹,曹雪芹家为什么被雍正抄家(4)

曹雪芹真是乾隆肚子里的蛔虫!

真的厉害了,伟大的曹雪芹曹哥!

真的厉害了,伟大的红学家们!

也许有人会说,这一段可能后人所删改增加,并非曹雪芹原作。此说根本不成立。因为诸多残缺不全的《红楼梦》诸多脂本抄本,都被红学家们认为是原本,是根据曹雪芹原本稿本抄录而来,后四十回可能是后人续成,前八十回不是,绝对是曹雪芹呕心沥血创作而成。如果说来,《红楼梦》林四娘一段,还是证明曹雪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预言家,一个半仙!

但是,这怎么可能呢?(吴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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